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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房五兴长段项目隧道工程劳务合作及设备租赁意向队伍洽谈公告第1号补遗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房五兴长段项目隧道工程劳务合作及设备
租赁意向队伍洽谈公告
第1号补遗书
根据《房五兴长段项目隧道工程劳务合作及设备租赁意向队伍洽谈公告》(以下简称“洽谈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对洽谈公告做出如下澄清。本补遗书是对洽谈公告的 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洽谈公告。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补遗书
原:附录二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申请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人代表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修改为:附录二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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