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计量
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01
病案数字化扫描
页
720万页
0.076
547200.00
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页数乘以页单价
02
病案纸质包装箱
个
900
8
含在页单价内
03
系统应用软件及接口
项
1
80000
合计
3.3.1.完成医院指定的9万份约720万页病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生成彩色和黑白两份影像,图像清晰、无歪斜、打印清晰;
3.3.2.准确导入和校对病案首页基本信息和ICD-10疾病分类编码及ICD-9-CM-3手术编码并与相应病案影像进行数据挂接,保证影像与数据对应100%正确;
3.3.3.病案内容的分段编目:即进行病案数字化图像的属性标注,且可更改,便于权限设置;
3.3.4.提供按病案规格定制的专业病案包装箱及病案制作完成后的病案原件装箱保存至医院指定位置;
3.3.5.提供病案示踪管理系统软件一套:通过条形码技术实现病案装箱后的定位管理;
3.3.6.提供一套病案数字化影像与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实现院内网络终端对病案数字影像的查询与调阅,并与医院目前在用的病案缩微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无缝对接;
3.3.7.项目交付前对院方使用本系统相关人员的培训服务:针对医务人员的应用培训,不少于4场次。针对后台维护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培训内容包括:病案数据库建立和维护,病案管理软件使用和维护,病案管理系统操作;
3.3.8提供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4.1.1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实际完成病案数字化页数乘以页单价所对应总金额的90%;
5.2.1病案数字化加工影像质量标准
图像清晰,达到200万像素及以上,无歪斜,打印清晰,同时提供彩色图像和黑白图像,分段编目后每幅图像均有属性标注,且可更改。
5.2.2数据质量标准
病历索引数据与病案数字化影像对应100%正确。首页信息与ICD编码信息正确导入,错误率控制在1%以内,其中病案号和病人姓名信息100%准确。
验收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5.3.1验收方法
1)核对数量:接收到乙方移交的病案电子影像后先核对数量,包含:病案数字影像总页数和病案总份数;
2)质量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为病案总份数的1‰,即9万份病案抽查90份进行病案数字影像质量及与图像与数据对应情况的检查核对,其中抽取抽查数量90份的10%进行原件与数字影像核对。
5.3.2验收标准
1)差错率:依据“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31-2005)”11.2.2 之规定,数字化影像质量的合格率应≧95%
2)病历索引数据与病历图像对应100%正确
6.1甲方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合同直至追究违约责任。
6.2甲方应配合乙方清点病案,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6.3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系统和软件的二次开发,开放相关系统接口。
6.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6.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病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工作场地,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6.6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病案数据,如首页信息数据库、手术编码数据库等。
6.7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后6个月内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6.8乙方应保证甲方病案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露病人隐私。
6.9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保证施工现场安全,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杜绝任何不良事件发生。
6.10在办理病案交接手续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当场清点数目并书面签字确认交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查验。
7.3乙方应按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和时间进度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或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或合同终止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延误部分对应金额20%违约金。
7.4甲方应按合同要求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按时支付款项和提供相关数据库,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或终止合同。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合同终止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部分对应金额20%违约金。
7.5乙方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病案负有保管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病案丢失或损毁的,每份赔偿500元(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还将采用纸质方式签订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