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标段二
金额
28.4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4万元
招标公司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先生0971-43277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0
公告正文
[海东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材料设备]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标段二[已发公告]
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人为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来自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
(2)招标内容:37+1 座高一级电动客车两台;智能直流充电桩6个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010001002
标段名称: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标段二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45.0天
合同估算价:28.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010001001、E6301000076049010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2月28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0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0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2)(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7699798
8 、联系方式
2024年02月27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人为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来自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
(2)招标内容:37+1 座高一级电动客车两台;智能直流充电桩6个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010001002
标段名称:购置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项目标段二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45.0天
合同估算价:28.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010001001、E6301000076049010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2月28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0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0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2)(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769979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湟水路海东客运枢纽站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2号楼18层11804室 |
邮 编: | 邮 编:810000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潘先生 |
电 话:0972-7699798 | 电 话:0971-4327772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2月27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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