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自治区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5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2.项目地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针对目前大数据中心对口服务的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政府研究室等单位的业务系统大部分通过了等保三级要求,但安全方面还不够完善,且需要持续性的安全运维服务来确保业务系统更加稳定和安全的情况。通过对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等关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并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安全运维的目标是确保各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4.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100.00元(人民币)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 ,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紫光园商务楼五楼503室线下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现场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环投大厦五楼503室。
五、磋商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环投大厦五楼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环投大厦五楼503室。
联系人:刘晓庆
电话: 18347544694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9月9日
1.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
2.项目地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针对目前大数据中心对口服务的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政府研究室等单位的业务系统大部分通过了等保三级要求,但安全方面还不够完善,且需要持续性的安全运维服务来确保业务系统更加稳定和安全的情况。通过对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等关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并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安全运维的目标是确保各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4.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100.00元(人民币)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 ,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紫光园商务楼五楼503室线下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现场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环投大厦五楼503室。
五、磋商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环投大厦五楼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环投大厦五楼503室。
联系人:刘晓庆
电话: 18347544694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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