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城街道水涧头村拆迁安置第五批150栋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3.3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2020-010
预算金额53.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69-2166269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8
公告正文

  工程名称:南城街道水涧头村拆迁安置第五批150栋房屋拆除项目

  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8日

  招标编号:NC2020-010

  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城重大项目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住房规划建设局

  交易场所:东莞市南城招投标服务所

  工程地址:南城街道西平社区水涧头村

  投资金额:533620.00元

  工程规模:南城街道水涧头村拆迁安置第五批150栋房屋拆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469平方米。

  发包范围:南城街道水涧头村拆迁安置第五批150栋房屋拆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按工作规程、相应政策和专业技术要求提供房屋拆除服务,包含所有建(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外地坪面止,户主房屋门前的青苗(树上挂牌的除外),房屋拆除的建筑垃圾、废旧家私等清运处理(包括前4批次),可回收材料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清拆工程进行时,需搭建钢架排棚、挂网等围蔽维护防尘工作,拆除房屋产生较大粉尘,应及时洒水降尘;验收时相关房屋的建筑残余物等就地采用铁丝网围壁,铁丝网高度不少于2米,一切房屋以该批次房屋现状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 年07月13日至2020 年09月10日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合同总价包干的总承包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7月08日09 时30分,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东骏路南城体育公园内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投标会时间:2020年07月08日09 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东骏路南城体育公园内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8日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南城政府网招标采购公告栏(网址:http://www.dg.gov.cn/nancheng/)自行下载

  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0元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1662698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收取保证金单位: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其它情况说明: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 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 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 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附件:

  招标文件-南城街道水涧头村拆迁安置第五批150栋房屋拆除项目.pdf

  投标人承诺书.doc

  评估报告-南城街道水涧头村拆迁安置第五批150栋房屋拆除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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