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沈阳电信 2023年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3-128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沈阳电信南京南办公区、南塔办公区、北站变电所、浑南变电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检测及维修保养;沈阳电信灭火器检测维修及保养;沈阳电信各办公区及营业厅消防设备月度巡检、维修及配件安装。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消防系统检测及维修保养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沈阳电信南京南办公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沈阳电信南塔办公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沈阳电信北站变电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4.沈阳电信浑南变电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
含配件 (见附件) |
2 |
灭火器灌粉冲压 |
沈阳电信灭火器检测维修及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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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维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沈阳电信各办公区及营业厅消防设备月度巡检、维修及配件安装。 |
含配件 (见附件) |
注:以上报价须包含配件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采购人针对本项目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
1.3项目预算:不含税总价70754.72元。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服务地点:沈阳电信各办公区及营业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不含税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70754.72元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7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9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一事一议单项合同。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价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资质要求:无
2.7人员要求:(1)消防维护人员2名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或以上”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以上”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单位颁发的“高处作业证“。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1)参考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或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2)参考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或其他能辨识真伪的证明材料或出具证书机构的联系人及核查电话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到应答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接受第三方代缴);询价小组无法确定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8车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日常维护巡检用车辆至少1台。
注:(1)车辆如为投标人自购,须提供投入的车辆一览表、车辆照片、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车辆如为投标人租赁,须提供投入的车辆一览表、车辆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车辆行驶证要求:至少包含a.车辆信息页复印件、b.年检有效期页复印件或1212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照片,不提供不得分。
(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9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完成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消防设施维保或检测服务)。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3)资料不全、询价小组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09:00时至2023年07月20日09:00时(北京
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价的潜在应答人,请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应答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
时间)。
4.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询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询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价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4.3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询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号
联系人:刘经理
7.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2楼
邮 编: 210003
项目联系人:兰艳迪、王丹丹、郭丹丹、金喆
联系人电话:金喆13840331411、王丹丹18627730999
电子邮件:jinzhe.jszbtx@chinaccs.cn
7.3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3 年 0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