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液压设备站(加装大流量设备站)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ic-bidding-m20230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002510555
中标公司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ITIC-BIDDING-M20230007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液压设备站(加装大流量设备站)进行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液压设备站(加装大流量设备站)
2.招标编号:CITIC-BIDDING-M20230007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
4.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5.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三、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投标人,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部门联系方式:0411-84487164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02510555
特此公示。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液压设备站(加装大流量设备站)进行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液压设备站(加装大流量设备站)
2.招标编号:CITIC-BIDDING-M20230007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
4.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平原航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5.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三、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的投标人,应当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根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部门联系方式:0411-84487164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0251055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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