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西部燃气调压站管道穿越边海铁路防护涵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96.7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6.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盼盼0417-3355096
标书截止时间2017/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7
公告正文
营口市西部燃气调压站管道穿越边海铁路防护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营口市西部燃气调压站管道穿越边海铁路防护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类型 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依法招标 项目属地

营口市西部燃气调压站管道穿越边海铁路防护涵工程招标公告

营口市西部燃气调压站管道穿越边海铁路防护涵工程

招标公告

1、营口市西部燃气调压站管道穿越边海铁路防护涵工程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营行审发[2017]148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营口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资概算496.73万元。

3、建设地点:边海线K7+015。

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天然气次高压管道穿越边海铁路的保护工程,采用DN1600TJG8级铁路专用加强型钢筋混凝土顶管作为燃气防护套管,全场42米。套管内穿越的天然气次高压管线为公称直径DN200的钢管,全场42米,设计压力1.6兆帕,输气能力为0.6×108标准立方米/年。(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10月13日(共计31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可查)。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铁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现场报名除外)装订成册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原件携带备查)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 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或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沿海产业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南侧,大连理工大学营口研究院))。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2.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发布媒体: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17-28178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杨盼盼/范墨荻

联 系 电 话:0417-3355096、093

传 真:0417-3355093

电 子 信 箱:ykgxzb@126.com

来源:时间: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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