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1022230014关于2023-43号等10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固自然规告字[2023]11号
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委托河北省泽融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规划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
亩均 税收 |
备注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系数 |
绿化率\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1 |
2023-43 |
通达道北侧、礼士路西侧 |
工业 |
13566.71 |
20.35 |
不低于1.2 |
不低于40% |
不低于10%,不高于15% |
不高于30米 |
50 |
996 |
1107 |
20万元或20万元整倍数 |
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及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
350万元/亩 |
不低于30万元/亩 |
地上物一并出让 |
2 |
2023-50 |
育新路西侧、迎春路北侧 |
居住 |
18148.52 |
27.22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2976.4 |
14882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2056.87 |
3.09 |
40 |
||||||||||||||
3 |
2023-51 |
育新路西侧 |
居住 |
6903.44 |
10.36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1012.2 |
5061 |
50万元或5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4 |
2023-52 |
育新路东侧 |
居住 |
10865.29 |
16.30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1636 |
8180 |
50万元或5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213.85 |
0.32 |
40 |
||||||||||||||
5 |
2023-53 |
育新路东侧 |
居住 |
1001.21 |
1.50 |
大于1.3,不高于2.6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100米 |
70 |
199 |
995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354.70 |
0.53 |
40 |
||||||||||||||
6 |
2023CL-9 |
惠文东街南侧、永和路西侧 |
居住 |
7275.12 |
10.91 |
不低于1.3,不高于1.6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2116.6 |
10583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7090.69 |
10.64 |
40 |
||||||||||||||
7 |
2023CL-10 |
永和路东侧 |
居住 |
767.79 |
1.15 |
不低于1.3,不高于1.6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112.6 |
563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地上物一并出让 |
8 |
2023CL-11 |
永和路东侧 |
居住 |
5815.51 |
8.72 |
不低于1.3,不高于2.5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4055 |
4506 |
20万元或2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9 |
2023CL-12 |
新昌西街北侧、永康路西侧 |
居住 |
13071.39 |
19.61 |
不低于1.3,不高于2.6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1% |
不高于80米 |
70 |
3156.4 |
15782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 |
/ |
/ |
旧改项目用地 |
商业 |
6553.31 |
9.83 |
40 |
||||||||||||||
备注:1、2023-43号地块为标准地,环境及能耗符合行业标准。该地块项目符合环境,水资源及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气候等条件要求,无生产技术要求。地块已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均符合项目用地标准。 2、2023-50号、2023-51号、2023-52号、2023-53号地块属于同一旧城改造项目。该四宗地块开工时间:2025年1月,竣工时间2028年1月。配套公建统一配建,情况如下:幼儿园5913.01平方米,位于二区2-31#、五区5-13#;社区卫生服务站2887.69平方米,位于二区2-35#一二层;文化活动站2400平方米,位于一区1-13#一层、五区5-11#一二层;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246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二区一处,结合绿地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262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一区一处、三区一处,结合绿地设置;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8891.7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五区各一处,结合绿地设置;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含室外健身器材)221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五区各一处,结合绿地设置;还建乡政府10600平方米,位于四区4-10#;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82平方米,位于三区3-2#一二层、3-3#一二层、四区4-2#一二层、4-3#一二层;社区服务中心639.41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二层、五区5-14#一二层;居委会1997.18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二层、1-13#一层、二区2-27#一二层、三区3-1#一二层、四区4-5#一二层、4-7#一二层、五区5-14#一二层;警务室156.83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27#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5#一层、五区5-11#一层;物业管理与服务3166.46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二层、二区2-1#一层、2-20#一层、2-23#一二层、2-39#一层、三区3-1#一二层、3-21#一层、四区4-1#一二层、4-11#一层、五区5-8#一二层;监控室138.63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27#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7#一层、五区5-12#一层;储蓄所304.15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四区4-2#一层;邮电所302.70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四区4-3#一层;公共厕所565.41平方米,位于一区1-13#一层、二区2-37#一二三层、三区3-1#一层、四区4-1#一层、五区5-16#一层;燃气调压站100.39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34#一层;路灯配电室201.81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34#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11#一层、五区5-16#一层;电梯维保间154.12平方米,位于一区1-12#一层、二区2-27#一层、三区3-1#一层、四区4-1#一层、五区5-3#一层;热交换站(地下)3959平方米,位于一区1-11#北侧、二区2-10#北侧、三区3-9#东侧、四区4-8#西北侧、五区5-4#北侧;再生资源回收点10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各区各两处;生活垃圾收集站400平方米(用地面积),位于五区一处;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居民存车处(地下)20846.97平方米,结合各区地库空间布置。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3、2023CL-9号、2023CL-10号地块属于同一旧城改造项目。该两宗地块开工时间:2025年1月,竣工时间2028年1月。配套公建统一配建,情况如下:居民健身场地120平方米,位于1#楼西侧;便民店148.70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物业管理用房240.87平方米,位于1#楼三层;养老用房77.31平方米,位于1#楼一层;居委会300平方米,位于1#楼三、四层;公共厕所54.56平方米,位于1#楼一层;治安联防站48.56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消防控制室150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换热站预留100平方米,位于地下室;垃圾收集点3处,根据70米范围布置。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4、2023CL-11号地块属于旧城改造项目。地块开工时间:2024年11月,竣工时间2027年11月。该地块配套公建统一配建,情况如下:村委会908.48平方米,位于11#楼1F、2F;红白理事会305.35平方米,位于11#楼1F;物业管理与服务660.33平方米,位于12#楼2F、3F;文化活动站1276.54平方米,位于11#楼2F、3F;社区卫生服务站271.70平方米,位于12#楼1F;公共厕所84.90平方米,位于12#楼1F;警务室31.05平方米,位于12#楼1F;阅览室173.71平方米,位于12#楼2F;社区党群服务中心593.28平方米,位于12#楼3F;残疾人康复室103.78平方米,位于12#楼1F;社区服务大厅115.62平方米,位于12#楼1F;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772.89平方米,位于7#楼1F、2F;幼儿园3190.20平方米,位于9#楼;变配电室1#、2#、3#529.71平方米,位于18#楼东侧、11#楼北侧、16#楼东侧;生活垃圾收集站121.31平方米,位于11#楼东侧;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消防控制室70平方米,位于地库;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占地面积1310平方米,位于11#楼东侧;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占地面积1815平方米,根据景观分布在住宅楼周边;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50平方米,结合集中绿地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点占地面积10平方米,位于4#楼南侧、10#楼南侧;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占地面积20平方米,位于12#楼西侧;室外健身器械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位于1#楼南侧、10#楼西侧。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5、2023CL-12号地块属于旧城改造项目。地块开工时间:2025年1月,竣工时间2028年1月。该地块需配建室外体育设施用地面积445.8平方米或室内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48.6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39.5平方米;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5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56.02平方米;卫生站200平方米;警务室30平方米;技防监控室20-50平方米;设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未尽事宜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为准。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成交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签订《出让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4、被监管系统通报的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8日16时止,每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固安县永定路西侧、方城馨苑北侧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提高效率请提前电话咨询);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期间,如上)到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详细审阅本次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须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6时(以银行到账为准),16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
4、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四、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
2、拍卖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机及网上报名;
2、自公告之日起展示出让宗地,申请人可与出让人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工业用地的受让单位必须先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明确产业项目行业门类、投资、开竣工时间、产出、税收、退出机制等相关要求,方可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应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征信查询报告。申请人应首先在信用中国(河北廊坊)网站(http://xy.lf.gov.cn)进行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如有查询信息,则提供该网站的查询结果,即法人信用记录;如无查询信息,则再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结果,即信用信息报告。
六、发布媒介
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日报》、固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8楼18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03117926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省泽融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