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S264宝应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514-871167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S264宝应段)
YHDZX-2023-L9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S264宝应段)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养〔2023〕6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64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264省道宝应段(全幅K132+400~K137+000), 本路段为二级公路,路线全长4.600km。
本项目为公路大修工程,方案如下:铣刨10cm沥青面层,对基层局部病害 处置后,加铺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SUP-20(厂拌温拌再生)+4cm SUP-13(SBS改性,玄武岩)。交叉口根据车辙情况进行抗车辙处置,铣刨 10cm 原老路沥青面层,对老路基层病害进行局部处治后,加铺 16cm 水泥稳定碎石+6cmSUP-20(厂拌温拌再生)/6cm HMM-13 高模量沥青混合料+4cmSUP-13(SBS 改性,玄武岩)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段病害处理、基层、面层、附属设施完善等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3年7月 22 日-2023年11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且施工时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质量控制要求。热再生sup-20须有单独回收料的拌合装置。沥青砼拌和设备必须配备外掺剂(温拌剂、高模量剂等)添加装置。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须采用双拌缸拌和施工技术,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设施;如利用回收料,必须配备筛分设备。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满足《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要求(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公示后15日历天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上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4-87116778 工作QQ:489335684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6月20日 9:00 至 2023 年6月28日 17:3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7月12日上午 10:00 时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7月12日上午 10:0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6月20日
YHDZX-2023-L9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扬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S264宝应段)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养〔2023〕6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养〔2023〕64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264省道宝应段(全幅K132+400~K137+000), 本路段为二级公路,路线全长4.600km。
本项目为公路大修工程,方案如下:铣刨10cm沥青面层,对基层局部病害 处置后,加铺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SUP-20(厂拌温拌再生)+4cm SUP-13(SBS改性,玄武岩)。交叉口根据车辙情况进行抗车辙处置,铣刨 10cm 原老路沥青面层,对老路基层病害进行局部处治后,加铺 16cm 水泥稳定碎石+6cmSUP-20(厂拌温拌再生)/6cm HMM-13 高模量沥青混合料+4cmSUP-13(SBS 改性,玄武岩)
招标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路段病害处理、基层、面层、附属设施完善等施工及缺陷期修复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3年7月 22 日-2023年11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5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厂拌温拌再生)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竣工时间、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必须自有或租赁(如租赁,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相关租赁协议,并承诺租赁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000型及以上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且施工时满足沥青砼施工规范温度质量控制要求。热再生sup-20须有单独回收料的拌合装置。沥青砼拌和设备必须配备外掺剂(温拌剂、高模量剂等)添加装置。沥青砼拌和场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防雨大棚及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拌和场地必须进行有效硬化及排水、有效隔仓,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须采用双拌缸拌和施工技术,细料及基层回收料堆放场地必须有防雨设施;如利用回收料,必须配备筛分设备。沥青砼、水稳拌和厂必须配备合格的、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沥青砼拌和、摊铺、碾压等施工时的相关设备必须配备基于物联网的沥青路面管控技术,满足《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要求(含硬件设备并与招标人管控平台联网,相关费用含在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
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沥青砼拌和设备、厂拌热再生设备、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如有虚假,或公示后15日历天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在合理时间内无法完善相关设施,或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市招投标管理部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上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4-87116778 工作QQ:489335684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本次预约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 年6月20日 9:00 至 2023 年6月28日 17:30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7月12日上午 10:00 时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7月12日上午 10:0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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