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萍购2024B001185510]萍乡市五丰河排水防涝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萍乡市五丰河排水防涝提升项目
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萍购 2024B001185510
合同编号:2024-66
甲 方: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
公司
签订日期:2024 年 08 月 23 日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萍购2024B001185510
签订地点:萍乡市安源区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下简称甲方)和 萍乡市水利水 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 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 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 文件中分项价格明细表)中所列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 1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大写): 壹佰万元整 (小写): ¥1000000.00元 。该合同总 价是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合同费用清单表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管理费:每季度按已完成项目进度支付相对应比例80%的 项目管理费;待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且合格后,支付全部项目管理 费。
2.造价咨询费:分四次支付,项目进度完成30%时支付造价咨询 费30%,完成50%时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的50%,全部完成支付至造价咨 询费的80%,余款在竣工验收并审计结算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成果取得水行政主管 部门批复后10日内支付至50%;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后10日内支付 至100%。
4.防洪影响评价服务费:防洪评价报告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后10日内支付至100%。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项目建设全过程。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
- 2 -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各有关合同以及工程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合同,按照行业惯例,运 用合理、专业的管理技能,谨慎和诚实的态度,勤勉工作,为甲方提 供本工程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帮助甲方实现投资评审的目标,并公正 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乙方不得接受对技术判断有影响或造 成对甲方失职行为的任何合同外利益。
3.在开展本合同业务工作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规 定、甲方的工作指令、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制度。
八、验收要求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政府采购 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约定承担 相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甲 方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 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十。
2.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 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 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 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 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萍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 3 -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 条款后自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金陵西路 50号
联系人: 联系人:廖肇达
电话: 电话:0799-7115553
传真: 传真:0799-6790859
日期:2024年08月24日 日期:2024年08月23日
- 4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费用(万元) |
1 | 项目管理 | 1 | 项 | 53.00 |
2 | 造价咨询 | 1 | 项 | 20.00 |
3 |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 1 | 项 | 11.50 |
4 | 河道防洪评价服务 | 1 | 项 | 15.50 |
合计 | 10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