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柑桔木虱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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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阳朔县农业局 | ||
行政区域 | 阳朔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7日 16:2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7月17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7月27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文燕(组长)、王安全、黎继恩,业主监督:谢田发 | ||
总成交金额 | ¥34.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286331 | ||
采购单位 | 阳朔县农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黎继恩 1387837651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3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邵斌 0773-2863312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 ||
附件2 | 成交结果公示.doc |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朔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柑桔木虱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HGL2017002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YHGL20170023
项目名称:柑桔木虱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
项目联系人:邵斌
联系方式:0773-2863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阳朔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继恩 13878376514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3号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邵斌 0773-286331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YHGL2017002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7日
成交日期:2017年07月27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桂林昭扬科技有限公司 | 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大学科技园1号楼301号 | 34.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文燕(组长)、王安全、黎继恩,业主监督:谢田发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朔县农业局 的委托,于 2017年7月27日就柑桔木虱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柑桔木虱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YHGL20170023 )。
项目概况:
要求服务地点:阳朔县农业局
要求服务期限:2017年柑桔秋梢期(8月1日~10日)。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在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标公告。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林昭阳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大学科技园1号楼301号
3、成交报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元整(¥348000.00元)。
4、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柑橘木虱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 |
1 |
项 |
飞防作业一次(含农药),施药总面积12000亩 |
五、评审(询价)信息:
评审(谈判)日期:2017年7月27日上午11时45分
评审(谈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9号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文燕(组长)、王安全、黎继恩,业主监督:谢田发。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阳朔县农业局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145号;
联系人:黎继恩, 电话:13878376514。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3号2楼;
项目联系人:邵斌,电话/传真:0773-2863312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811598。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