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及返迁安置房设计招标
金额
3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开招字〔2024〕第26号
预算金额3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庄彬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恒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明伟152977959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及返迁安置房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4〕第26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及返迁安置房设计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及返迁安置房位于赣州经开区金岭西路北侧、岗孜路东侧(凤岗片区FG08-05-07 地块)

3、项目规模:地块用地状况:用地面积:34511.6平方米,配套商业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3%;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含配套商业、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须大于1.5m);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不大于54m;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详见规划条件,设计费约为320万元。

4、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设计招标范围

设计全过程招标【含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全过程服务,设计概算、测量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规划及施工)、竖向设计、整合设计、室外交通、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夜景亮化设计、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灯光音响及声控系统、监控系统、抗震支架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幕墙(铝合金窗)深化设计、导向标识设计、项目形象标识系统、制作楼盘3D宣传片(时长不得少于5分钟)、公共部位精装修、市政设施设计及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地下室标识标线、建筑节能(含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土壤氡检测、电磁辐射检测、噪声检测)、太阳能深化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建筑、配套等各专业工程设计。设计单位中标后至最終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阶段因国家最新规范调整需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不再另计设计费用,设计单位无设计资质的需自己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委托设计部分建设单位不再另计设计费用。各阶段的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项目中包含的人防工程设计应按照国家与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设计招标确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设计以及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与相应的建设主体分别签订设计合同。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或分公司正式职工)必须参加开标会,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外省进赣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可查询,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7)《投标资格审查表》。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赣州市城乡建设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公布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10:30。

3、开标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 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彬 

 系 人:龚熙云    联系电话:0797-8084204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恒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明伟

 系 人:邱妍   联系电话:1529779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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