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南及承安铺站轨道车库线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公告内容
保定南及承安铺站轨道车库线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SG202403600-1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保定南及承安铺站轨道车库线改造工程 已由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保定南及承安铺站轨道车库线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
(京铁计改〔2023〕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京广线K137+498(保定南站)、京广线K215+425(承安铺站)。
建设规模: (1)保定南站:既有3道由155m延长至220m,满足接触网检修列车停留条件。3道延长线采用R-250m反向曲线从其中间穿过,拆除既有轨道车库,同时对既有轨道车线进行适应性改造。3道北侧设轨道车充电桩和上水点各1处,线间检修通道重建。 (2)承安铺站:承安铺站供电工区内新建轨道车线1条,有效长度为74m。新建轨道车线于既有3道大里程端咽喉区接轨,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相应通信、信号、轨道、房建、供电等配套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对应工程设计概(预)算审批表中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部分,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市政给排水迁改费、土层观测墩迁改及热源泵地下设备拆除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SG-1,
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15日
2.2.1 SG-1,工程数量为:(1)保定南站:既有3道由155m延长至220m,满足接触网检修列车停留条件。3道延长线采用R-250m反向曲线从其中间穿过,拆除既有轨道车库,同时对既有轨道车线进行适应性改造。3道北侧设轨道车充电桩和上水点各1处,线间检修通道重建。(2)承安铺站:承安铺站供电工区内新建轨道车线1条,有效长度为74m。新建轨道车线于既有3道大里程端咽喉区接轨,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相应通信、信号、轨道、房建、供电等配套改造,里程/范围:京广线K137+498(保定南站)、京广线K215+425(承安铺站)。
2.3 其他说明:
建设地点: 京广线K137+498(保定南站)、京广线K215+425(承安铺站)。
建设规模: (1)保定南站:既有3道由155m延长至220m,满足接触网检修列车停留条件。3道延长线采用R-250m反向曲线从其中间穿过,拆除既有轨道车库,同时对既有轨道车线进行适应性改造。3道北侧设轨道车充电桩和上水点各1处,线间检修通道重建。 (2)承安铺站:承安铺站供电工区内新建轨道车线1条,有效长度为74m。新建轨道车线于既有3道大里程端咽喉区接轨,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相应通信、信号、轨道、房建、供电等配套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对应工程设计概(预)算审批表中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部分,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市政给排水迁改费、土层观测墩迁改及热源泵地下设备拆除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SG-1,
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15日
2.2.1 SG-1,工程数量为:(1)保定南站:既有3道由155m延长至220m,满足接触网检修列车停留条件。3道延长线采用R-250m反向曲线从其中间穿过,拆除既有轨道车库,同时对既有轨道车线进行适应性改造。3道北侧设轨道车充电桩和上水点各1处,线间检修通道重建。(2)承安铺站:承安铺站供电工区内新建轨道车线1条,有效长度为74m。新建轨道车线于既有3道大里程端咽喉区接轨,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相应通信、信号、轨道、房建、供电等配套改造,里程/范围:京广线K137+498(保定南站)、京广线K215+425(承安铺站)。
2.3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SG-1
(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1)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1)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②、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300万元。在近3年(2021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000万元。③、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3.1.1标段编号: SG-1
(1)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1)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1)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2〕94号文件调整后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②、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300万元。在近3年(2021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000万元。③、信誉要求: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联合体投标的,先由各成员体组建联合体,交易中心平台受理通过后,由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9月24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指定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递交说明: 投标人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说明: 投标人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大街与塔丰路交口 |
邮编:000000 |
联系人:张鹤、李海鹏 |
电话:13811219453、0311-80946727 |
传真:0311-80946727 |
电子邮件: |
网址: |
收款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8.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10-5189778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bjtldcs@nra.gov.cn
日期: 2024-08-19 |
附件列表:
铁路公告正文.pdf
招标公告说明.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