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促进优抚工作体制创新的意见》(浙民优〔2015〕135号)、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席会议〔2024〕1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综〔2021〕1003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主体和项目
本次购买服务的主体为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购买项目共1个,即“情暖老兵”退役军人社会化服务项目。(见附件1)。
二、承接主体
本次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上年度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发现问题,须已完成整改),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有实施拟购买项目的工作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服务项目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往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表现突出;申报主体已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项目执行人员中持证社会工作者比例高于90%;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AAA级(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三、购买程序
(一)项目方案申报及承接主体征集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官网(http://tyjrswj.ningbo.gov.cn/)公开发布购买服务项目通知,开展项目方案的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项目申报单位可在上述网站下载《2024年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简称《项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报送至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宁街11号202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二)项目方案评审及承接主体确定
根据购买项目分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质、申报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审,按程序报批后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告评审结果。
(三)项目承接协议签订
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后,获得通过的承接主体应根据评审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并于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完善后的《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以及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或等级评估证书等复印件(均需盖承接单位公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无异议后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协议。
(四)项目执行
1.项目开展。项目承接主体按照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的购买服务项目协议所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承接主体及时整改。
2.中期评估。项目承接主体应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中期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评估,项目承接主体根据评估意见及时修正完善项目实施内容。 
3.末期验收和绩效评估。项目承接主体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末期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估。
4.结果运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记录纳入年度检查(年度报告)、抽查审计、评估等监管体系。
(五)资金拨付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先行拨付70%款项;项目末期验收通过后,拨付30%尾款。项目承接主体应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及时提供合法票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盛,联系电话:0574-8938238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宁街11号202室。具体项目内容咨询请联系经办处室。
附件:1.2024年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目录
2.《2024年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3.《2024年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附件.docx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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