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太和区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锦州市太和区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太和区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11-00318
项目名称:锦州市太和区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0,0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政府后楼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应急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解放路226号
联系方式:0416-508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市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0416-4890016
邮箱地址:thqzzfcgzx@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市太和区财力保障中心
账号:410100736342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欣
电 话:1570425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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