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4861
预算金额953.9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景锋139288703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招标编号:JG2023-486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338.57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
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本工程全长约1150米,包括西端接线
道路长245米,东端接线道路长215米,隧道段长度为690米。隧道敞口段标准宽
度为65.3米,隧道暗埋段标准宽度为36.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8车
道,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绿化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管
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O
注: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
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
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
〕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
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
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
知》(建市(2020〕94号)规定。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
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水平位移、竖向位移(垂直位移)、深层水平位移、水位等监测服务,投标人C
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
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
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
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9日 09时59分
获取方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指定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联系人:涂工
电 话:020-28068836
电子邮件:113752295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联系人: 陈景锋
电 话: 13928870338
电子邮件:jianfa126@126.com
径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有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
(1)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工作,以下描述为概括描述
本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暗埋及
敞口段高支模监测、影响地铁既有结构监测服务等。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坑监测: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周边管线沉降监测
既有建(构)筑物水平、竖向位移及倾斜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支撑轴力监测、立柱沉降监
测、雨污管顶水平位移监测、雨污管顶竖向位移监测、雨污管地下水位沉监测、顶管区间水
平位移监测、顶管区间竖向位移监测、顶管区间地下水位沉监测、顶管区间地面沉降监测、
庙头涌桥、箱涵、堤防水平位移监测、庙头涌桥、箱涵、堤防沉降监测、庙头涌桥、箱涵、堤
防地面沉降监测。
②暗埋及敞口段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沉降、轴力、倾角等监测服务。
③影响地铁既有结构监测:监测基准网检校、隧道结构三维变形监测等监测服务。
(2)本次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3)服务范围除以上基坑监测、暗埋及敞口段高支模监测、影响地铁既有结构监测等工
作外,还包括:
①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
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
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
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
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
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2
③监测服务须负责协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并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
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等进行地基基础开工前地铁隧道的现状确认、施工过程中的确认及施
工完成后的地铁隧道状况确认评估工作。资料内容及形式均需满足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要求。
④监测服务须负责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本项目的地基基础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
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
再另行计取。
⑤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
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
费用。
⑥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
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方案
负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理单位、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专
家论证费、驻场办公费、申报费等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上述工作的费用
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
O
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2.3监测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
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3
2.2.4
最高投标限价:9539517.01元(其中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最高投标限价:429
6279.29元,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暗埋及敞口段高支模监测最高投标限价:1513595.
16元,黄埔东路庙头隧道建设工程影响地铁既有结构监测最高投标限价:
3729642.56元)。
2.2.5
计费标准:(1)招标监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中标综合单价。(2)招标监测清单外新增
项目综合单价,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测绘工程产品
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及粤建检协<2015>8号文计价,并下浮30%。最终结算以广
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
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4
)执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2、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位移、竖向位移(垂直位移)、深层水平位移、水位等监测服务,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
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
有效期内。
3.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
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
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
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5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5.3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时45分至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
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
件光盘。
5.5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
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
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
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联系人:涂工 电 话:020-28068836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路2号501房
联系人:钟工 电 话:020-821197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34801616、1392887033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 话:020-28068836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7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监管电话:28068854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月 日
8
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
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
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
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
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
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③监测服务须负责协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并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建
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理单位等进行地基基础开工前地铁隧道的现状确认、施工过程
中的确认及施工完成后的地铁隧道状况确认评估工作。资料内容及形式均需满足广
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要求。
④监测服务须负责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同时负责
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本项目的地基基础
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相关费
用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⑤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⑥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
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
测方案,负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
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
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专家论证费、驻场办公费、申报费等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
报价中综合考虑上述工作的费用。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
进度和竣工验收。
工期(交货期)7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9539517.01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 员、业绩等要求)3. 1 国家法律经营。 3.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 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 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 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 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工 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 4号)规定。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土在粤港澳大湾区 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

11
0)1号)确定。 术职称。2、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 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 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
3. 5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且负责人是本企 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
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 标文件第七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 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的网络地址
是否采用电子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网址:http: /www.gzggzy. cn)、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投标方式方式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的方式网址:https://zbtb. d. gov. cn/) 网上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开始时间2023年8月30日 00时00分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 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12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 10时00分资格预审/投 标文件递交方 式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gzggzy.cn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 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9日 10时00分(与投标 截止时间为同一 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2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 投资建设项目管 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涂工联系电话280688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348016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财政 投资建设项目管 理中心联系电话2806885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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