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工业园区主要道路和重点部位监控系统维护保养的采购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俞海平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庄梦倩17625346854
公告正文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苏州工业园区主要道路和重点部位监控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SZHQ2020-Y-G-011】)

甲方(建设方):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俞海平 联系方式:0512-65225661-9-68907

乙方(承建方):苏州天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庄梦倩 联系方式:17625346854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12-6668117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999 号现代大厦 11 楼

根据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HQ2020-Y-G-011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监控维保清单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投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3、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验收标准:

4.1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服务均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的合格正规服务、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2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修缮,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维保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维保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合同金额

2.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壹仟壹佰元整(¥:14501100.00 ),合同价格实际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及其它辅助费用、管理、维护、设备更换、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付款按考评得分支付,付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并经园区分局考核确认后按如下方式支付服务费:

1)当95分≤考评结果,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100%

2)当85分≤考评结果<9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90%

3)当75分≤考评结果<8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80%

4)当60分≤考评结果<7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60%

5)当考评结果<60分,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2.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4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5、本项目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

号:325605000010141004388

名:苏州天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履约保证金:5%

三、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乙方提供的考核办法对乙方维保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须经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方提交两份备存。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七、其它

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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