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拟采购项目:购买餐饮等服务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和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购买餐饮等服务 |
1 |
1,188,720.00 |
1,188,720.00 |
总计 |
|
1 |
1,188,720.00 |
1,188,720.00 |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6年4月12日已经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支队办公楼的保洁、保安服务向四平市坤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编号:SPZFCG-XJ2016-008)购买了服务,鉴于现有服务单位的良好工作表现,物业服务资质中也包含餐饮服务及餐饮管理,均满足此次社会服务购买要求,交警支队也便于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更好的满足各项服务质量要求,交警支队计划对餐饮等服务仍然向四平市坤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四平市坤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平市铁西区南湖大路丰鸿宾馆507室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四平市坤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已经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交警支队办公楼的保洁、保安岗位进行社会化服务(采购文件编号:SPZFCG-XJ2016-008),该公司完全能够按照国家及行业、企业标准,提供星级服务。鉴于现有服务单位的良好工作表现,物业服务资质也包含餐饮服务及餐饮管理,均满足此次社会服务购买要求。另从管理角度,也便于交警支队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更能满足交警支队各项服务质量要求。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门思强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后勤装备室主任
曲传宏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后勤装备室管理员
王长春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纪委副书记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6日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555号 联系人:门思强 135047332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 联系人:许蓝心0434-3216009
财政部门:四平市财政局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 联系人:汪瑞0434-3268326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