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104.5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作为业主单位,拟启动实施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现就勘察设计单位确定事宜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
一、整治方案
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涉及永商镇境内永兴社区、九莲村、金龙村、何店村4个村社,其中永兴社区4条,九莲村、金龙村、何店村各1条。隐患治理主要内容:对货运车辆碾压导致破损的路基路面进行维修整治,同步完善交安设施等。经初步测算,治理总费用预估104.59万元。
二、 服务内容:勘察设计及清单编制。
三、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四、勘察设计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特定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价方式
按照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意向单位自主报价,最终按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六、报价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三)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四)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0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五津东路144号)B209室。
八、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公告在阳光采购电子交易平台(ygcg.ezb.net.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2556312
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询价活动,并承诺:
1.我单位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要求。
2.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如对此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3.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报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行为。
4.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报价单位在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5.我单位非联合体参与且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安排,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作为业主单位,拟启动实施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现就勘察设计单位确定事宜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
一、整治方案
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涉及永商镇境内永兴社区、九莲村、金龙村、何店村4个村社,其中永兴社区4条,九莲村、金龙村、何店村各1条。隐患治理主要内容:对货运车辆碾压导致破损的路基路面进行维修整治,同步完善交安设施等。经初步测算,治理总费用预估104.59万元。
二、 服务内容:勘察设计及清单编制。
三、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四、勘察设计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特定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价方式
按照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意向单位自主报价,最终按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六、报价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三)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四)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0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五津东路144号)B209室。
八、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公告在阳光采购电子交易平台(ygcg.ezb.net.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82556312
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新津区交通运输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2024年新津区永商镇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公告,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询价活动,并承诺:
1.我单位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要求。
2.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询价公告中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如对此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3.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报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行为。
4.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报价单位在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5.我单位非联合体参与且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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