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地震灾害预防中心流动地震仪设备租赁、托管和巡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zb2021028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敏0591-2802661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31
公告正文
福建地震灾害预防中心流动地震仪设备租赁、托管和巡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建地震灾害预防中心流动地震仪设备租赁、托管和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1028

项目名称:福建地震灾害预防中心流动地震仪设备租赁、托管和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单价

(元)

最高限价

(元)

1

1-1

地震观测设备租赁

1项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300000

300000

1-2

地震观测台站托管

1项

150000

150000

1-3

粤东加密流动台站维护

1项

100000

100000

合 计

550000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通过开展地震观测设备租赁,满足地震台阵地震观测设备需求;通过流动地震观测台站托管和粤东加密流动台站维护服务的采购,满足流动台站布设托管和巡检维护的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在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全部仪器设备的整备,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台站布设,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内完成台站部署工作,在台阵观测结束10个日历内完成仪器回收工作。本项目设备租赁、托管和巡检时间均为90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方式:报价人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二、报价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说明;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说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地震灾害预防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鸿路7号        

联系方式:徐工 0591-87816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方式:刘敏0591-2802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

电 话:  0591-28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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