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211桐乡至洞头公路(绍大线)诸暨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S211桐乡至洞头公路(绍大线)诸暨段改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线起于店口镇阮市东侧,既有枫店线与华东国际珠宝城支线交叉处,路线往南沿既有枫店线布设,进入枫桥镇,设先进互通立体交叉折向西展线,上跨枫桥江后沿特高压走廊带南侧布线,经过三江、汇地村后向东布线,沿江堤平行布线至江口村边缘,设桥上跨栎江后在“枫林半岛”地产西侧布线,之后向东南沿地势上跨枫洄路,终点接现状绍大线,与枫谷线平交,全长14.095公里。项目同步建设连接线,起点位于现状绍大线与复兴路交叉口,通过交叉口向北布线,跨过孝泉江后完全利用诸暨市枫桥镇虎山隧道建设工程的线位,后沿山脚向西展线,终点与本项目主线相接,连接线长2.933km(含虎山隧道建设工程完全利用段1.035km)。全线共设置桥梁3977.51m/11座(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桥),其中大桥3852.47m/8座,中小桥125.04m/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5处。主线和连接线设计速度80km/h,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25.5m。
建设地点: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店口镇。
总投资:初步设计总概算约22.403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2.2432亿元。
建设工期:2024年9月至2027年3月,总工期30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枫桥江、栎江、大干溪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工程沿线水体及水生生物、沿线植被、野生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耕地、林地、景观资源等。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村庄、居民小区、学校等,详见表1。
表1 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路基等施工噪声以及施工车辆交通噪声等,其中开挖、打桩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部分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或对窗户隔声采取补强措施等的声环境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其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路面开挖、堆场扬尘、混凝土拌合、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等,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浇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油品质量及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民房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桥面径流,污染物组成简单,主要为SS,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主要通过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或对窗户隔声采取补强措施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生活污水租用民房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运营期做好路面养护,保障路面清洁。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余方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妥善处理。
运营期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带走后弃于合法垃圾弃置点。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诸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区域路网,有利于改善当地出行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工程建成运营对声、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将产生有所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8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71号
联系人:方工0575-89001981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71-87331040
3、环保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5-80727112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建设项目名称:S211桐乡至洞头公路(绍大线)诸暨段改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线起于店口镇阮市东侧,既有枫店线与华东国际珠宝城支线交叉处,路线往南沿既有枫店线布设,进入枫桥镇,设先进互通立体交叉折向西展线,上跨枫桥江后沿特高压走廊带南侧布线,经过三江、汇地村后向东布线,沿江堤平行布线至江口村边缘,设桥上跨栎江后在“枫林半岛”地产西侧布线,之后向东南沿地势上跨枫洄路,终点接现状绍大线,与枫谷线平交,全长14.095公里。项目同步建设连接线,起点位于现状绍大线与复兴路交叉口,通过交叉口向北布线,跨过孝泉江后完全利用诸暨市枫桥镇虎山隧道建设工程的线位,后沿山脚向西展线,终点与本项目主线相接,连接线长2.933km(含虎山隧道建设工程完全利用段1.035km)。全线共设置桥梁3977.51m/11座(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桥),其中大桥3852.47m/8座,中小桥125.04m/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5处。主线和连接线设计速度80km/h,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25.5m。
建设地点: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店口镇。
总投资:初步设计总概算约22.403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2.2432亿元。
建设工期:2024年9月至2027年3月,总工期30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枫桥江、栎江、大干溪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工程沿线水体及水生生物、沿线植被、野生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耕地、林地、景观资源等。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村庄、居民小区、学校等,详见表1。
表1 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所在路段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距道路红线距离/m | 距道路中心线距离/m |
1 | 老新屋 | 起点~先进互通 | K0+130~K0+300 | 路基 | 北侧 | 73 | 92 |
2 | 檀溪村 | 起点~先进互通 | K0+420~K0+480 | 路基 | 北侧 | 194 | 215 |
3 | 视北村 | 起点~先进互通 | K1+650~K2+150 | 路基 | 东侧 | 16 | 34 |
4 | 视南村 | 起点~先进互通 | K3+260~K3+570、K3+300~K3+150 | 路基 | 西侧、东侧 | 7 | 25 |
5 | 视南完小 | 起点~先进互通 | K3+950 | 路基 | 东侧 | 248 | 265 |
6 | 王家坞 | 起点~先进互通 | K5+000~K6+000 | 路基 | 东侧 | 4 | 20 |
7 | 营盘 | 起点~先进互通 | K5+160~K6+430 | 路基 | 西侧 | 4 | 20 |
8 | 先进村 | 先进互通 | 先进互通 | 桥梁 | 南侧 | 127(匝道)/215(主线) | 133(匝道)/228(主线) |
9 | 丫叉溪 | 先进互通~终点 | K8+330~K8+440 | 桥梁 | 南北两侧 | 14 | 34 |
10 | 三江 | 先进互通~终点 | K8+930~K9+500 | 路基+桥梁 | 东侧 | 3 | 19 |
11 | 横塘头 | 先进互通~终点 | K10+520~K10+590 | 路基 | 东侧 | 36 | 49 |
12 | 霞朗桥 | 先进互通~终点 | K11+150~K11+800 | 路基+桥梁 | 西侧 | 3 | 16 |
13 | 枫桥雅苑 | 先进互通~终点 | K11+650~K12+100 | 桥梁+路基 | 东侧 | 94 | 107 |
14 | 枫林半岛 | 先进互通~终点 | K13+000~K13+300左侧 | 桥梁+路基 | 东侧 | 78 | 92 |
15 | 洄村 | 先进互通~终点 | K12+250~K13+350、K13+400~K13+540 | 桥梁+路基 | 西侧、东侧 | 3 | 27 |
16 | 洄村幼儿园 | 先进互通~终点 | K12+700 | 桥梁 | 西侧 | 172 | 192 |
17 | 洄村完全小学 | 先进互通~终点 | K12+700 | 桥梁 | 西侧 | 196 | 209 |
18 | 孔村 | 先进互通~终点 | K13+850~K14+050 | 路基 | 北侧、南侧 | 104 | 129 |
19 | 五宜 | 连接线 | LK4+410~LK4+700 | 路基 | 两侧 | 4 | 28 |
20 | 银杏 | 连接线 | LK4+800~LK5+070(完全利用段起点) | 路基 | 北侧 | 36 | 58 |
21 | 九里 | 连接线 | LK6+105(完全利用段终点)~LK6+500 | 路基 | 北侧 | 117 | 145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路基等施工噪声以及施工车辆交通噪声等,其中开挖、打桩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部分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或对窗户隔声采取补强措施等的声环境防治措施,进一步减轻其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路面开挖、堆场扬尘、混凝土拌合、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等,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浇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油品质量及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民房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桥面径流,污染物组成简单,主要为SS,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主要通过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或对窗户隔声采取补强措施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生活污水租用民房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运营期做好路面养护,保障路面清洁。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余方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妥善处理。
运营期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带走后弃于合法垃圾弃置点。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诸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区域路网,有利于改善当地出行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工程建成运营对声、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要素将产生有所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8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71号
联系人:方工0575-89001981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71-87331040
3、环保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5-80727112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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