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9-511199-04-01-2027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0833239202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一阶段 (项目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一阶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高新开委项〔20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4〕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 40000 立方米,总用地面积约42754.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75.9平方米。本次一阶段土建项目按设计总规模一次性建成(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及二沉池除外),一阶段设备按日处理能力20000立方米安装。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约0.4公里,新建尾水排放管网及附属构筑物约7公里。配套建设停车位等服务设施。

2.3 建设工期:设计、建设期限18个月,运营期限3年

2.4招标范围: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一阶段的(1)设计:本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建筑主体及其配套工程等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2)采购:本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应培训;(3)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调试运行、整体移交等,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协助相关手续办理;(4)运营:合同期内的污水厂运营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运营质量标准:在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间达到本项目设计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运行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营单位: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认同高发展集团的企业文化。3.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诚信惩戒名单。4.在行业内具有综合性竞争实力,财务状况与商业信誉良好,专业技术实力强。5.建立了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为合资企业提供专业能力、经验技术、外部资源等,有能力培养未来发展所需的人才队伍。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污水处理规模4万m³/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污水处理规模4万m³/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运营业绩要求:正在运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现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人员)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运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2)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8 月3日至2024年8 月9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8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高发展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8幢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老师

电    话: 08332392024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14 号凯乐国际 2 栋 10 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佘先生

    电    话: 028-85161122

          

   

 

2024年 8 月  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9-511199-04-01-202762

相关资料下载:乐山高新区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项目一阶段(项目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标段.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