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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JKYS202407190093)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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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4-07-19 11: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余红秀因保管不善,将浙(2017)嘉开不动产权第00464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红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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