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潭柘寺镇桑峪村村内灾后除险工程(村内坍塌挡墙)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1.2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byzb-005
预算金额361.27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宋老师6985824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永男698582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潭柘寺镇桑峪村村内灾后除险工程(村内坍塌挡墙)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BYZB-0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潭柘寺镇桑峪村村内灾后除险工程(村内坍塌挡墙)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1.278207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
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潭柘寺镇桑峪村村内灾后除险工程(村内坍塌挡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潭柘寺镇桑峪村村内灾后除险工程(村内坍塌挡墙)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潭柘寺镇桑峪村村内灾后除险工程(村内坍塌挡墙)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囗本项目专门面向 囗中小 囗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囗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口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 年11月 13 日717时f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500元。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邑号北楼二
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
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2.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
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
项目名称)
②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698582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甲5号北楼二层 吖
联系人: 卢永男
电 话:
69858246
电子邮件: 1021246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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