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华东一路及周边道路慢行系统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同华东一路及周边道路慢行系统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的所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9日。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折率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名称及编号 |
设计项目负责人及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丰基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18554044.80 |
设计费投标折率98.86%; 建安工程费投标折率98.86% |
陈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0708008095 粤建安B (2004)0006591 |
邱学敏 市政路桥高级工程师; 粤高职证字第1100101036855号 |
75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57-8378028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2座302室
邮编: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10586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3楼1308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邮编:528300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