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人民政府通化华润希望田园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gh-2023-012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3415680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通化华润希望田园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H-2023-012
项目名称:通化华润希望田园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通化华润希望田园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GH-2023-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华润希望田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业主为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10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华润希望田园建设项目(监理)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88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704平方米,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展廊、村民服务中心、民房屋面改造、民房立面改造、停车场、水冲公厕、道路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上龙头村新立三组。
2.4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工程计划工期:2023年4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控制价: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吉建质〔2016〕23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每日的8:30-11: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相关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8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为: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
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
户  名: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10030121015200001567
开 户 行:通化东昌榆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在2023年3月28日前提交,以到帐为准。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人民政府   
邮编:134001
联系人:米先生
联系电话:132560108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34156801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吉建质〔2016〕23号文件)。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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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化市金厂镇金厂大街1599号        
联系方式:米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泰利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            
联系方式:张工、1334156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享雪
电 话:  133415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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