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海安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SYWV-75-5四屏蔽电缆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中心受江苏省海安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SYWV-75-5 四屏蔽电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 .货物名称及数量:

SYWV-75-5 四屏蔽 80KM

2 .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

(1)产品符合GY/T135-1998和GY/T186-2002
(2)结构尺寸:内导体直径(mm): 1.00±0.02
绝缘外径(mm): 4.80±0.20
电缆外径(mm):7.20±0.30
(3)内导体材料:单根无氧圆铜线
(4)屏蔽材料 :屏蔽线为铝镁合金丝、铝箔。
铝镁合金丝的直径为0.12-0.18mm;
铝箔的厚度为0.04mm以上,铝箔为自粘型。
(5)编织网数:64+64
(6)编织密度:≤45°
(7)绝缘体:物理发泡聚乙烯
(8)护套:聚氯乙烯
(9)电气性能:绝缘电阻(KΩ.Km) 20000
(10)特性阻抗(Ω):75±3.0
(11)缆芯介电强度(KV) : 1.6
(12)护套介电强度(KV): 3
(13)回波损耗≥dB :300MHz及以下 ≥22dB
300MHz以上 ≥20dB
(14)屏蔽衰减: 200MHz及以下 ≥85dB
200MHz以上 ≥90dB
(15)衰减常数≤dB/100m 
频率(MHz) -5
50(MHz)——4.38
200(MHz)——8.71
300(MHz)——10.99
400(MHz)——12.61
450(MHz)——13.50
550(MHz)——15.12
650(MHz)——16.80
750(MHz)——17.97
800(MHz)——18.60
900(MHz)——19.98

(16)外护套上印上“海安广电网络”字样

报价文件中须注明原材料厂家及生产线。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单位所送产品进行生产车间抽检,货到后验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七天内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余款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

(六)其它要求:

1.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 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 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 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 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 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5. 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6. 报价表(列报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2012年9月21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二楼南侧

收件人: 王朋 王珊珊电话:0513-81819585 81819598 81819565(传真) 邮编:226600

四、开标和定标:

1. 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 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 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

联系人: 陈琪 徐圣华

联系电话: 88859012 88859051

信息发布网站:http://ggzy.haian.gov.cn/haggzy

2012 年9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