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申报],进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插入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上海鼓风机厂启东有限公司的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企业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滨海工业园)海泉路8号。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333m2,合11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1615m2。项目总投资3.52亿元(含土地费用及流动资金),其中:建设项目建安投资估算为1.36亿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预计中标后一周内进场至2018年6月项目整体竣工交付,其中桩基工程实际施工周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工 期:365日历天。
(5)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装配试验厂房、综合办公楼(含理化食堂)、公用站房、油化库、门卫一、门卫二、区域道路及管网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土建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认定见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投标企业近三年以来(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前推3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工程获得国优奖项(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10)投标企业近五年以来(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价9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重型钢结构厂房项目);
(1 1)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价9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重型钢结构厂房项目);
(12) 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13)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8、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凭企业专用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 5 月 2 日—2017年 5 月 10 日。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请申请人于 2017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到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递交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投标报名确认单并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备查原件材料。
9、其他:
(1)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3)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所有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75%;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且已审计结束)一个月内凭审计局出具的《工程审计核定单》付至审定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且已审计结束)一个月内凭审计局出具的《工程审计核定单》付至审定价的98%,余款项目全部回访期满后付清(上述款项均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除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后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需业主和总包单位确认,满足合格资料标准,不符要求必须无条件按期要求进行调整)后退还(不计利息)。
合同价款的付款基数=合同价-发包人的甲供材料费、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取费项目款、按质论价费。
(4)本工程通过资格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需对法定代表人、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约谈。所有约谈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b)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参与约谈的或参加约谈人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一致的或有任何人员缺席约谈的,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约谈地点:上海市长逸路180号408室(逸隆广场)
约谈时间:另行通知
(5)本工程承包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必须进场。
(6)中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在启东注册独立核算公司,由中标人授权该公司负责本工程所有结算业务(由招标人、中标人及该独立核算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启东区域内依法履行税款缴纳义务。
(7) 投标人可从http://www.ntcetc.cn(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或http://www.qdztb.com(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查阅并获取本招标公告及附件。
(8)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陆佳丽 联系电话:13584736373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
联系人:徐振国 电话/传真:13816852194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鼓风机厂启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17年5月2日
附件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技术标开标及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评标基准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标(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18分)(远程评标)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委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并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评委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取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6~2,含1.6,2分,下同);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8~1);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6~2);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6~2);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6~2);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资质及管理经验(1.6~2);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6~2);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必须包含项目工艺管道制作及安装部分)(2.4~3);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8~1);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8~1)。
注:除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80%。
(2)项目负责人答辩(0-2分)
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负责人陈述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满分为2分。
(三)商务标评标(80分)
1、项目负责人奖项(1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奖项的(其中国优奖项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优有效期3年,省优有效期2年,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奖有效期的终止时间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除外)给予加分:省优的得0.5分/个,国优的得1.0分/个;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如获奖文件或证书未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本项最多得1分。
2、企业奖项(1分)
企业承担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奖项的(其中国优奖项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优有效期3年,省优有效期2年,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奖有效期的终止时间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除外)给予加分:省优的得0.5分/个,国优的得1.0分/个,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获奖工程和企业承担的获奖工程为同一工程的,则不得重复计分。
3、企业信用评定分(3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企业信用得分以启东市住建局企业信用库为准。没有市场信用的企业,取2.5分。
4、清单报价合理性(1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 分。
5、投标报价(74分)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2)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评标基准价、中标候选人。
(3)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启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十五天前(含第十五天)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qdztb.com)“最高限价公示”栏目上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4)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商务标后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B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为98%。K1、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74分)
①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74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74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中标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报价得分(项目负责人奖项+企业奖项+企业信用评定分+清单报价合理性+投标报价)
将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则报价低的中标;若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单位(抽签者在潜在中标人中间产生)。
(五)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人: 上海鼓风机厂启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二、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四、联合体(如有)
五、利益冲突
六、申请书的递交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八、通知和确认
九、附件
1.资格预审主要合格条件标准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一、 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 附表
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3、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 财务状况表
5、 类似工程经验
6、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7、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9、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0、 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11、 其他资料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特别提示: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由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本市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一、 总 则
1.鉴于上海鼓风机厂启东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前期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未经招标人许可,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人需提供拟派的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按附表要求)。
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
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5.本工程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五、利益冲突
16.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6.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17.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 2017年 5 月 11 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送达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3(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联系人:徐振国,电话:13816852194,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8.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1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9.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9.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20.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规定所需提交的资料。
21.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通知与确认
2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4.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4.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4.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根据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人对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约谈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潜在投标人。
26.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7.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8.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附件
29.《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0.《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3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4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 备注:1、前三名的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不予退回,留存于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查;2、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无在建工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8 |
企业奖项 |
投标企业近三年以来(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前推3年,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工程获得国优奖项(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
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
9 |
企业业绩 |
投标企业近五年以来(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价9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重型钢结构厂房项目); |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上述3项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0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前推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价9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重型钢结构厂房项目); |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上述3项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1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12 |
企业诚信 |
2016年10月1日至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日,企业无“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悔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13 |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②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
|
14 |
备注: (1) 上述(2)-(6)、(8)-(11)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1)、(7)、(12)、(13)项须提供原件;否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认定范围: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4)上述(1)~(13)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滨海工业园)海泉路8号。
2、地质与地貌:自行踏勘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候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它服务
二、 工程描述
1、工程名称: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所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装配试验厂房、综合办公楼(含理化食堂)、公用站房、油化库、门卫一、门卫二、区域道路管网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土建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必须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附件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单位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 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苏建招[2015]29号的规定,那么我方愿意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文件副本的复印件:
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申请人的 (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 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5. 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 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履行方面的责任。
7. 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7.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
7.2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 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签名: |
签名: |
姓名: |
姓名: |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 |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
联合体成员1盖章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签名: |
签名: |
姓名: |
姓名: |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 |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 |
联合体成员2盖章 |
联合体成员3盖章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签名: |
签名: |
姓名: |
姓名: |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4) |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5) |
联合体成员4盖章 |
联合体成员5盖章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申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第2条要求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据表提供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
4.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主营范围 1. 2. 3. 4. … … |
||
10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
11 |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
||
财 务 年 度 |
营 业 额(单位) |
备 注 |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
|
|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3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序号 |
工程名称 |
监理(咨询)单位 |
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质量标准 |
竣工日期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 |
|
|
|
|
|
注:1. 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 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已完类似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附表4
财务状况表
一、 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1.总资产 |
|
|
|
2.流动资产 |
|
|
|
3.总负债 |
|
|
|
4.流动负债 |
|
|
|
5.税前利润 |
|
|
|
6.税后利润 |
|
|
|
注:投标申请人请附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
信贷金额(单位) |
1 |
|
2 |
|
3 |
|
4 |
|
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
附表5
类似工程经验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 |
合同号 |
合同名称 |
|
工程地址 |
|
2 |
发包人名称 |
3 |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4 |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混凝土浇筑的年完成量等) |
5 |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
6 |
合同总价 |
7 |
合同授予时间 |
8 |
完工时间 |
9 |
合同工期 |
10 |
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
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附表6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公司人员 |
||||||
人员类别 数量 |
管理人员 |
工人 |
其他 |
|||
总数 |
其中技术工人 |
|||||
总数 |
|
|
|
|
||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 |
|
|
|
|
||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
经历 数量 人员类别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
10年以上 |
5年至10年 |
5年以下 |
||||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
|
|
|
|||
施工管理人员(3人) |
|
|
|
|||
质量管理人员(3人) |
|
|
|
|||
安全管理人员(3人) |
|
|
|
|||
材料管理人员 |
|
|
|
|||
计划管理人员 |
|
|
|
|||
试验人员 |
|
|
|
|||
…… |
|
|
|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7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附表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附表9
拟用于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序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10
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A. 现场组织机构框图
B. 现场组织机构框图文字详述
C. 总部与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详述
(注:明确赋予现场管理部门以何种权限与职责)
附表11
其他资料
1.近三年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 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申请人。
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3.与资格预审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1,第1页;表1,第2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1,附件2等等。
3.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