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购买2024年社会组织法抽查审计服务的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曹姝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办法》(民发〔2017〕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湘潭市民政局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专业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法抽查审计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会组织法抽查审计项目。
  2.审计范围:24家在湘潭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3.服务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31日
  4.经费预算:经费控制在6万元以内。
  二、项目具体任务
  配合市民政局对市本级抽查的24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检查,并对每一家检查单位出具财务检查审计报告。
  三、项目要求
  1.湘潭市民政局提前两天将社会组织抽查工作安排通知承接方,承接方须根据委托方的安排由一名注册会计师带队的专业人员组织的两人以上检查小组配合抽查。按检查进度配合进行,检查时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注册会计师”证书,初定每天检查一家单位,视检查单位财务的复杂程度要配合增加检查时间,费用不增加。抽查结果先报市民政局,有问题和异议再深入调查取证,在无异议检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出具每一家的财务检查审计报告。
  2.在所有的检查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市民政局检查时间安排进行检查,交通费、工作餐费、住宿费等相关开支由承接方承担。
  3.如因承接方的原因导致被社会组织投诉3次以上,市民政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之前审计的所有费用不予支付。
  4.请做好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工作流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资金预算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
  5.近三年有承接社会组织检查审计、法人变更审计、清算审计业绩的承接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四、承接方资格要求
  1.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接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4年4月16日- 4月23日,将审计检查工作方案和报价单以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后送至湘潭市民政局(雨湖区广云路602号)办公楼408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 曹姝雅
  联系电话:52255830
  监督电话:52255809
  湘潭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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