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中心医院:超高清胸腔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相关标准: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设备名称:超高清胸腔镜摄像系统
二、数 量:1套
三、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3.1 高清摄像系统:
3.1.1 高清摄像系统,视频输出分辨率:4K(3840×2160),逐行扫描;
3.1.2 帧率≥50帧/秒;
3.1.3 最低照度<1.5Lux,信噪比>50db;
3.1.4 全数字摄像系统三晶片CMOS技术,高清晰度医用摄像机,水平分辨率≥1100线,分辨率为1920*1080P;
3.1.5 具有16:9和4:3两种输出模式;
3.1.6 具有动态范围增强功能和去饱和功能;
3.1.7 光学图像解析度≥100万像素;
3.1.8 物方分辨率≥25LP/mm;
3.1.9 视频图像处理技术≥10bit;
3.1.10 视频信号输出:DVI x 2(数字视频接口)、S-Video、配光纤输出;
3.1.11 内置菜单含红增益/红偏色,蓝增益/蓝偏色参数调节,优化色彩偏好设置;
3.1.12 内置菜单含亮度峰值、亮度聚焦区域参数调节,优化亮度偏好设置,具有不同数码增强级别;
3.1.13 主机面板触摸屏,含中文操作菜单,可设置白平衡、拍照、录像自动、快门亮度、变焦级别;
3.1.14 根据不同腔体环境,配置色彩、亮度等参数,拥有多种专业手术模式为优选,一键切换;
3.1.15 摄像头可直接控制配套光源和持镜器;
3.1.16 与配套影像管理系统对接后,可通过摄像头控制配套气腹机、膨宫泵、关节镜动力设备等;
3.1.17 摄像头控制按键≥4个,可自定义设置其遥控功能,并具有微光显示功能;遥控按键编程功能≥10种,包括白平衡;图像的放大,缩小;循环数字变焦;亮度增大,减小;术野拍照及摄像功能;设备控制、持镜器控制等;
3.1.18 支持无线传输无损无压缩1080p全高清信号;
3.1.19 配16-28mm光学变焦Coupler;
3.1.20 与指定光源连接时,具备频闪模式;
3.1.21 主机具备荧光功能;
3.1.22 主机具备U盘录像功能;
3.2 冷光源(建议明确光源使用寿命):
3.2.1 光源类型:LED;
3.2.2 通用光纤卡口,可兼容所有2.0—6.5mm直径的光纤;
3.2.3 具备电子窥镜感应技术,防止高强度光和意外灼伤,更加安全;
3.2.4 光源主机带有光纤感应装置,无光纤插入,不能进入发光工作模式,且具备待机模式;
3.2.5 主机面板可数字显示亮度值,0到100可调;
3.2.6 具有简体中文操作界面;
3.2.7 具有液晶显示操作屏,屏幕尺寸≥3.5英寸;
3.2.8 具有多国操作语言设置,语言种类≥16种;
3.2.9 具备声控兼容功能;
3.2.10 Class 1(1类)设备,Type CF(CF型)电器部件;
3.2.11 光通量:≥1100lm;
3.3 胸腹腔镜1根:
3.3.1 直径10mm;
3.3.2 视向角30度;
3.3.3 有效景深范围30-150mm;
3.3.4 有效工作长度≥310mm;
3.3.5 显色指数RA≥90;
3.3.6 单位相对畸变≤0.3%;
3.3.7 内镜自带多种光纤转接头,种类≥2种;
3.3.8 可高温高压消毒,有明确auto-clavable标示;
3.4 气腹机1台:
3.4.1 最大充气流量:45升/分,最小充气流量:0.1升/分;
3.4.2 最大压力:30mmHg;
3.4.3 具有实时压力监测功能;
3.4.4 具有一体化管组,包括无菌过滤器、加热丝、气腹管、及压力监测管;
3.4.5 具备图形显示声光报警功能;
3.4.6 充气流量级别可自行编程设定;
3.4.7 具有液晶触摸控制显示屏;
3.4.8 具备CO2消耗总量计算功能,并可数值显示;
▲3.4.9 具有高流量专用充气、儿童专用充气、肥胖症专用充气、血管采集专用充气(可用于心胸外科手术)四种模式;
3.4.10 具有双路安全检测功能;
3.4.11 配置CO2气体加热功能,自动加热到37℃,同时具有温度检测传感器,气体加热温度过高时会报警提示并停止加热功能;
3.4.12 具有压力过高感应及自动泄气功能;
3.4.13 具备液体污染检测感应器;
3.4.14 机器内置说明菜单、报警信息;
3.4.15 具有供气压力显示功能;
3.4.16 具有多国语言操作界面,语言种类≥17种,包括简体中文;
3.4.17 2种供气方式可选:钢瓶高压供气和室内中心低压供气;
3.4.18 具备双过滤器配置,具有开机自检功能;
3.5 医用显示器一台:
3.5.1 与主机同品牌显示器,尺寸≥32寸;
3.5.2 分辨率4K(3840×2160);
3.6 配备医用台车一台;
3.7、配导光束一根。
3.8、镜头灭菌盒。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医院通知送货的3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4.1 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4.3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4.4 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4.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5.2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3 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4 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5.5 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6 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六、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6.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必须商检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14)软件备份光盘。
6.2 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七、售后服务要求
★7.1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整机(含镜头)免费保修二年(提供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买方签字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至少每年2次免费维护保养及监测。保修期内投标人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2 售后响应时间:运行过程中如仪器出现异常或故障,维修或应用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中标人提供备用机以保障采购人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2倍顺延质保期。
7.3 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办事处的名称、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并注明名字、联系方式。
7.4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具有免费售后服务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
7.5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7.6 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7.7 投标人须免费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并承担接口费用。
7.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八、设备其它要求及说明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8.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或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与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8.4 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8.5 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六、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二、相关标准: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设备名称:超高清胸腔镜摄像系统
二、数 量:1套
三、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3.1 高清摄像系统:
3.1.1 高清摄像系统,视频输出分辨率:4K(3840×2160),逐行扫描;
3.1.2 帧率≥50帧/秒;
3.1.3 最低照度<1.5Lux,信噪比>50db;
3.1.4 全数字摄像系统三晶片CMOS技术,高清晰度医用摄像机,水平分辨率≥1100线,分辨率为1920*1080P;
3.1.5 具有16:9和4:3两种输出模式;
3.1.6 具有动态范围增强功能和去饱和功能;
3.1.7 光学图像解析度≥100万像素;
3.1.8 物方分辨率≥25LP/mm;
3.1.9 视频图像处理技术≥10bit;
3.1.10 视频信号输出:DVI x 2(数字视频接口)、S-Video、配光纤输出;
3.1.11 内置菜单含红增益/红偏色,蓝增益/蓝偏色参数调节,优化色彩偏好设置;
3.1.12 内置菜单含亮度峰值、亮度聚焦区域参数调节,优化亮度偏好设置,具有不同数码增强级别;
3.1.13 主机面板触摸屏,含中文操作菜单,可设置白平衡、拍照、录像自动、快门亮度、变焦级别;
3.1.14 根据不同腔体环境,配置色彩、亮度等参数,拥有多种专业手术模式为优选,一键切换;
3.1.15 摄像头可直接控制配套光源和持镜器;
3.1.16 与配套影像管理系统对接后,可通过摄像头控制配套气腹机、膨宫泵、关节镜动力设备等;
3.1.17 摄像头控制按键≥4个,可自定义设置其遥控功能,并具有微光显示功能;遥控按键编程功能≥10种,包括白平衡;图像的放大,缩小;循环数字变焦;亮度增大,减小;术野拍照及摄像功能;设备控制、持镜器控制等;
3.1.18 支持无线传输无损无压缩1080p全高清信号;
3.1.19 配16-28mm光学变焦Coupler;
3.1.20 与指定光源连接时,具备频闪模式;
3.1.21 主机具备荧光功能;
3.1.22 主机具备U盘录像功能;
3.2 冷光源(建议明确光源使用寿命):
3.2.1 光源类型:LED;
3.2.2 通用光纤卡口,可兼容所有2.0—6.5mm直径的光纤;
3.2.3 具备电子窥镜感应技术,防止高强度光和意外灼伤,更加安全;
3.2.4 光源主机带有光纤感应装置,无光纤插入,不能进入发光工作模式,且具备待机模式;
3.2.5 主机面板可数字显示亮度值,0到100可调;
3.2.6 具有简体中文操作界面;
3.2.7 具有液晶显示操作屏,屏幕尺寸≥3.5英寸;
3.2.8 具有多国操作语言设置,语言种类≥16种;
3.2.9 具备声控兼容功能;
3.2.10 Class 1(1类)设备,Type CF(CF型)电器部件;
3.2.11 光通量:≥1100lm;
3.3 胸腹腔镜1根:
3.3.1 直径10mm;
3.3.2 视向角30度;
3.3.3 有效景深范围30-150mm;
3.3.4 有效工作长度≥310mm;
3.3.5 显色指数RA≥90;
3.3.6 单位相对畸变≤0.3%;
3.3.7 内镜自带多种光纤转接头,种类≥2种;
3.3.8 可高温高压消毒,有明确auto-clavable标示;
3.4 气腹机1台:
3.4.1 最大充气流量:45升/分,最小充气流量:0.1升/分;
3.4.2 最大压力:30mmHg;
3.4.3 具有实时压力监测功能;
3.4.4 具有一体化管组,包括无菌过滤器、加热丝、气腹管、及压力监测管;
3.4.5 具备图形显示声光报警功能;
3.4.6 充气流量级别可自行编程设定;
3.4.7 具有液晶触摸控制显示屏;
3.4.8 具备CO2消耗总量计算功能,并可数值显示;
▲3.4.9 具有高流量专用充气、儿童专用充气、肥胖症专用充气、血管采集专用充气(可用于心胸外科手术)四种模式;
3.4.10 具有双路安全检测功能;
3.4.11 配置CO2气体加热功能,自动加热到37℃,同时具有温度检测传感器,气体加热温度过高时会报警提示并停止加热功能;
3.4.12 具有压力过高感应及自动泄气功能;
3.4.13 具备液体污染检测感应器;
3.4.14 机器内置说明菜单、报警信息;
3.4.15 具有供气压力显示功能;
3.4.16 具有多国语言操作界面,语言种类≥17种,包括简体中文;
3.4.17 2种供气方式可选:钢瓶高压供气和室内中心低压供气;
3.4.18 具备双过滤器配置,具有开机自检功能;
3.5 医用显示器一台:
3.5.1 与主机同品牌显示器,尺寸≥32寸;
3.5.2 分辨率4K(3840×2160);
3.6 配备医用台车一台;
3.7、配导光束一根。
3.8、镜头灭菌盒。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医院通知送货的3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4.1 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4.3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4.4 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4.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5.2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3 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4 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5.5 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5.6 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六、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6.1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必须商检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14)软件备份光盘。
6.2 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七、售后服务要求
★7.1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整机(含镜头)免费保修二年(提供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买方签字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至少每年2次免费维护保养及监测。保修期内投标人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2 售后响应时间:运行过程中如仪器出现异常或故障,维修或应用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并到达现场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中标人提供备用机以保障采购人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2倍顺延质保期。
7.3 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办事处的名称、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并注明名字、联系方式。
7.4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具有免费售后服务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
7.5 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7.6 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7.7 投标人须免费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并承担接口费用。
7.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八、设备其它要求及说明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8.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或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与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8.4 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8.5 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六、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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