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区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文件
计划函号:420902-2024-01118
项目名称:孝感市中医医院长征一路中医养生馆改造
采 购 人:孝感市中医医院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
第一节:资格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4-01118
2.项目编号: 420902202406000108
3.项目名称:孝感市中医医院长征一路中医养生馆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做废标处理)
7.采购需求:为满足中医特色项目发展需要,全面提升治未病能力
孝感市中医医院拟对长征一路临街16间房进行整体改造,具体内容
和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9.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内容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4)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投标单位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法人其本次投标将被拒绝;
5.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节: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类型
孝感市中医医院长征一路中医养生馆改造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不涉及资产评估、居民拆迁、征地补偿等事项。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采购人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孝感市孝南区长征一路16间商铺改造
为中医养生馆,需要改造的总建筑面积为706.17平米。改造方案为:用轻质砖将现有的16间商铺分隔成29间房间,北面15个,南面14个。中间走道约1.2米宽,需要拆墙开门洞19个。室内门30个,向北面街面开大门3个,安装断桥外开窗30个,景观路灯8个,广告设计造型3个,分类垃圾桶5个。各房间地面为黄色复合木地板,走道和接待厅、茶饮间、早餐药膳馆等公共区域铺设优质PVC地板胶,墙面用PVC铺设1.4米高墙裙。房间天花板用石膏线条和中式元素线条装饰,过道和接待厅天花板为石膏造型吊顶,内墙为白色乳胶漆,外墙为橙红色真实漆。另安装防腐木仿古牌楼两套,铺面临街面安装仿估树脂瓦面造型。
(二)施工内容及要求
1、装修标准为中等,装修风格为新中式,应达到装修效果图的设计要求。
2、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图纸要求。
3、施工内容包括部分墙体和旧门窗拆除、重新安装给排水管道及设施、重新安装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
4、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责任。
5、合同价款不应超过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出具的造价方案。
三、其他要求
3.1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
3.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3付款比例政策依据:依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文件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四、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