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工程石人湾段遗留问题河道拓宽应急工程跟踪审计单位选取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50100m294m0006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贾国英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雪18047004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工程石人湾段遗留问题河道拓宽应急工
程跟踪审计单位选取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150100M294M00066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工程石人湾段遗留问题河道拓宽应急工程跟
踪审计单位选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4万元,招
标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工程石人湾段遗留问题河道拓宽应急工程
跟踪审计单位选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工程石人湾段遗留问题河道拓宽应急工程
跟踪审计单位选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芳汀花园社区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芳汀花园社区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内蒙古东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乌兰察
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工程石人湾段遗留问题河道拓宽应急工程跟踪审计单位选
取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审计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运煤专项遗留问
题配套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方式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
00至下午14:30-17:00,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875137387@qq.com邮箱报名,填写《投
标人报名登记表》。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交费凭证后从招标代
理公司获得磋商文件。3、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
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
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4)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
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原件;(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7)投标人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发布媒介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达尔登大街赛罕大厦12楼
联系人:贾国英
电 话:0471-6651081
电子邮件:8751373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东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台什村颐和家园21号楼二单元1704号
联系人: 陈雪
电 话: 18047004000
电子邮件: 4642839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阵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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