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3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0-81098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项目涉及清平社区、和平社区、沙基社区、冼基社区。西至大同路,北接和平中路、杉木栏路,东临康王南路,南邻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场地周边交通便捷,项目范围西南接地铁一号线、地铁六号线黄沙站,东南接地铁六号线、地铁八号线文化公园站。
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界面范围18.94公顷,建筑面积约35.73万㎡,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微改造,含维修楼栋门、楼道修复整治、化粪池、外墙治理等内容。
1.3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施工图技术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及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工程技术方案等文件,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2010〕1147号文)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服务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3)负责对设计变更图纸的审核工作;(4)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5)是否符合规划、节能、环保、燃气、防雷、通航、防洪、电力、给水、通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6)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7)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8)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9)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0)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13)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图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成果要求:
(1)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询比人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将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凡修改的,须经询比人同意,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3)提交成果时限
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①施工图设计审查,在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7天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成果。
②对设计变更的审查,需在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变更后2天内审查完成并提出审查意见。
③对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查,需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版施工图后5天内完成并出具审查意见。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权利义务完成后止。
具体的工作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3.报价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的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200元(大写:叁仟贰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5.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 2131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仟壹佰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5.2 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包干价,该费用包括完成合同包含内容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和财政资金为准。
六、询比公告及文件的获取时间
6.1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6月2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7月1日。
6.2有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7月2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E-3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苏生                     
联系电话: 020-81019713       
询比代理单位: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0-81098089 
       附件: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施工图审查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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