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潘集选煤厂煤泥高效清洁利用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57.9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zx-cs-20230254
预算金额1357.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57.94万元
中标联系人万晓丽
公告正文
潘集选煤厂煤泥高效清洁利用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潘集选煤厂煤泥高效清洁利用工程(二期)

(招标文件编号:GCZX-CS-20230254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开标时间:2024140830

2.中标候选人: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投标报价13579407

4.工程质量:合格

5.工 期:290日历天

6.项目经理万晓丽

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鲁2372008202260500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7392717305

8.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9.评标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0.公示结束时间:202418 17:00,公示期满,中标单位到招标服务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11.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评分存在错误的,有权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服务单位提出异议,招标服务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做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诉异议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或投诉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提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三)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四)具体的异议或投诉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提起异议或投诉的具体日期。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或投诉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或投诉人不是被异议或被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被异议或被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二)提出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或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投诉书未署具异议人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书面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异议或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六)超过异议或投诉期限的;

(七)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提出异议或投诉没有新的证据;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投诉电话:0554-76239900554-7622877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服务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

日期: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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