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水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单位采购(2025年—2027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216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单位采购(2025年—2027年)
预算金额(元):3845300
最高限价(元):384529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丽水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单位采购(2025年—2027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45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标项1,项目属性:服务类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仓储设施在浙江省域内,企业自有或租赁符合《中央储备肉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SB/T 10408-2013)要求的冷库,冷库储存能力在2000吨及以上,其中租赁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储期。
(2)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4)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商品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具有监控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6)具有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应急投放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②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5)、(6)、(7)、(8)、(9)项;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莲都区人民路649丽人木业大楼4楼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
5.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投标人注册页面);
6. 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2)联系邮箱:857344410@qq.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278175
质疑联系人:汤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7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陈龙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1491/15869248566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723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联系人 :刘轩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附件信息:
发布稿:丽水市冻猪肉储备承储服务单位采购(2025年-2027年).doc
651.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