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B区、宜宾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宜宾市高新区高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511504-04-01-387455】FGQB-0068号、川投资备【2303-511504-04-01-605026】FGQB-0069号、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融资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B区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等四个项目
  2.2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
  (1)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B区:新建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市高新区产业新城高标准厂房B区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采购范围包括机房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安防门禁系统、会议系统、校园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展厅LED系统、园区生活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办公设备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占地87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225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1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328平方米;新建宜宾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约1476套,配套建设停车位约1100个,充电桩300个,完善周边供水、供气、排水、相关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会议展示中心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采购范围包括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信息发布、视频监控系统、门禁一卡通、背景音乐系统、能耗系统、环境检测、UPS配电系统、五方通话系统,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的显示、扩声及会议系统,多功能厅的舞台灯光幕布系统,会议管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宜宾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占地约1000亩,对C区进行清表及场地平整,新建4000平米标准厂房;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1)宜宾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装饰装修一标段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采购范围包括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应用系统建设、智慧监管和数据分析软件系统建设、系统对接及安装调试及硬件设施建设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宜宾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装饰装修二标段-智能化设备及系统采购,采购范围包括机房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会议系统、办公设备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
  2.5交货期: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软件部署、软件功能开发(轻微功能增加或调整开发),配合各种专项及综合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中心机房精密空调、公安交警防火墙(万兆)、自助排队终端(立式)、超级终端、触摸查询终端、政务自助服务终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6 22:00 至 2024-11-14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7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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