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12项)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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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凯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5月11日,我中心发布了“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52项)采购公告” 。现应答文件提交时间已截止,其中:提交应答文件单位数量不足评审数量10项(详见附件1),未收到应答文件2项(详见附件2)。根据相关规定,现开展上述项目第二次公开征集活动,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应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12项)(具体名称见附件)。
(二)采购编号: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见附件。
二、项目采购范围
2024年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部分外协项目(12项)采购,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商报名表后发送)。
三、项目周期要求
详细时间节点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于收到应答报名表后发送)。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等;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取得方式
(一)对于附件1中的10项项目,第一次已提交的应答文件继续有效,将直接参与后续评审,相关单位本次无需再次报名。对于附件2中的2项项目,原报名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应答文件,如有参与意向需再次报名。
(二)对于新报名单位,请有意向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单位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yangkaihong@chinansc.cn并电话告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我方收到报名表和电话后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七、供应商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应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1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应答。应答文件请置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盖有报价方完整的公章。若我方接收人员发现有文件密封不严的情况,有权拒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红/李扬
电  话:010-82205748/5675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知兴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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