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1602-84-01-012561
预算金额7424.2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62-3323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2017﹞24号、源发改函﹝2022﹞29号文及源发改函﹝2022﹞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41602-84-01-012561,资金来源已落实,业主单位为河源市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代建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源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名称)。
2.2建设地点:位于源城区上城南门路东1号。
2.3工程规模:拆除上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和区精神卫生防治所住院大楼,并在拆除原址上新建一栋建筑总面积约16252平方米的10层“L”型综合大楼(含地下一层),内设病房、医技业务用房、保健业务用房、门诊急诊业务用房,改造原有住院大楼底层停车场、走廊、地下室人防工程、室内外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74242769.93元(含暂列金额3500000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价为准)。
2.4工期要求:5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 C3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7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5.8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9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上签字(签章)确认。
5.10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登记为C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暂未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登记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5 日9:3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代建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13987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湖背路43号 
 
招标代理:广东兴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23559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4层B-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28061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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