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旺苍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比选公告
金额
97658.6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658.64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151839812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旺苍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比选公告


四川省旺苍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0-510821-04-05-314582】FGQB-03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旺苍县旺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旺苍县东河镇、大德镇、高阳镇、白水镇、大两镇、国华镇、檬子镇、米仓镇、木门镇、三江镇、双汇镇、水磨镇、天星镇、五权镇、盐河镇、英萃镇等16个乡镇

2.3 项目规模:营造林工程。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0.15万亩,以培育大径材兼用林为目标。现有林改造面积9.85万亩,以培育大径木材和材药兼用树种、珍惜树种为目标。林下经济建设。林下经济建设面积1.69万亩,林下经济主要种植林下笋、林菌、林药等。产业体系建设工程。林产加工产业园建设内容为:新建木林家具厂,占地约50亩;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内容为:新建米仓山大峡谷观光极(一期),范围面积约19000亩。

2.4 计划工期:14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97658.64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97658.6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80-10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8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3.6.1、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按比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进行确定,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后将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实并从严从重处理。3.6.2、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3.6.3、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完成所有招标标段业绩;3.6.4、编制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且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公开招标完成业绩所有招标标段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为准;满足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旺苍县旺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

编:

人:赵先生

话:15183981281

真:

2023年02月07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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