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农业机械安全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数据中心建设激光制动测试仪前照灯检测仪测绘工具农机安全性能检测线配置表标志带激光反射装置铝合金专用箱软件系统数据采集测试仪烟度计工控数据处理工作站移动电缆盘警示设备警戒带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三脚架爆闪灯手持式停灯LED警示灯反光防水雨服雨衣太阳能警示灯太阳能板低位爪式千斤顶软体担架急救箱纱布医用剪刀止血带体温计冰袋创可贴照明设备无线探照灯应急灯头灯事故现场绘图软件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数据接收器酒精测试仪数显轮胎压力检测仪特种铅笔橡皮座标尺四件套量角器放大镜绘图板平头夹比例尺标签纸记号笔皮尺指南针红外线测距仪通用工具特种剪刀多用刀钢丝钳管口尖嘴钳组合锤老虎钳线剪锤子批头十字螺丝刀锯子锯齿刀一字螺丝刀锉刀开瓶器钢卷尺扳手对讲机设备安置箱激光检测仪配件
金额
11.9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4312019000180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公司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万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28-81727503
中标公司凉山泰蒙科技有限公司11.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1201900018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16 17:41 |
代理机构 |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1727503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4号连廊2楼(6号展馆背后)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女士 |
采购人 |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
采购人地址 |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834-8332627 |
采购人联系人 | 万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485290/2350977-809 |
行业划分: | |
成交日期 | 2019-10-14 17: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19-10-09 11:30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瞿俊林、王永红、谭卫(业主代表) |
评审时间 | 2019-10-14 14:0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谈判文件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11938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1;单价:119380元;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凉山泰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西昌市长安路祥和路1幢1层 ;中标金额:11938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CLTZB2019-578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CLTZB2019-578号
项目编号:SCLTZB2019-578号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昭觉县)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19年10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6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5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6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7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39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40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1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57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64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TZB2019-578号。
2.采购项目名称: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
3.采购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00000元,自筹资金2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西昌市长安南路海河桥转盘处怡家国际酒店背后停车场3楼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西昌市长安南路海河桥转盘处怡家国际酒店背后停车场3楼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834-833262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报名咨询)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9(采购文件咨询)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2019年10月09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 (http://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2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2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投标人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 额:2400元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柏杨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19966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交款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2019年10月14日下午14:00分。*特别注意:
1、银行转款的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采购文件采购编号”保证金!
2、本项目接收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详见本采购文件末页附件三、四)。出具保函的投标人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原件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开具保函证明材料。3、若供应商选择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则不须出具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
9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执行标准:按照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执行。昭觉县农业农村局收取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联 系 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834-8332627
收款单位: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开 户 行:凉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觉支行。
银行账号:93510120000004250
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9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9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27503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1。
14 供应商质疑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质疑均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2/811。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14楼14-18号
邮政编码:614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计入谈判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 元。2、代理服务费账户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8-81717390(财务室) 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激光制动测试仪、前照灯检测仪、测绘工具。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11.3供应商认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2.4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
(1)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四章);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
(1)报价函、报价表
(第一次报价、谈判后第二次报价(如有需要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第三次报价),按谈判文件报价表报价)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技术要求应答表;
(4)商务应答表;
(5)证明谈判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7)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Word文档存入)。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 供应商采购须知 二、总则 第7条”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9条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品目外,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财务报表,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5、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2019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2019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书))
6、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2019年任意1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农业机械安全)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农机安全性能检测线配置表 (移动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
1 激光制动测试仪 1套 内置电源:充电电池,直流 12V;外接电源:交流220V,电池充电用;功率:<10w;无线频率:433MHz;工作温度:-10℃~40℃;环境湿度:30%-80%;发射激光波长:905nm ;发射激光功率:≤1mW ;水平角度微调范围:360度;俯仰角度微调范围:120度;距离测量范围:0.5m-100m;距离单次测量精度:±5cm以内; 制动距离分辨率:0.01m制动时间分辨率:0.01s;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分辨率:0.01m/ s2注:激光发射功率≤1mw,符合 GB7247.1标准
标志带 1套 长度:40米宽度:50mm
激光反射装置 2套 尺寸约40×120cm,材料铝材,微棱镜反光膜
铝合金专用箱 1只 尺寸:约68mm×42mm×25mm
2 软件系统及数据采集测试仪 1套 技术尺寸:约305mm*245mm*83mm采用标准220V交流供电采集的检测数据与数据处理工作站进行通信,经检测系统软件判断检测结果,采集项目含方向、灯光、声级、烟度、脚刹、手刹、左右制动力和轴重力等设备数据。
3 前照灯检测仪 1台 发光强度测量范围,O一99.9kcd分辨率,0.1kcd示值误差,士10%测量距离,1m功能及要求:1,车牌号及日期输入功能,2,存储数据功能,数据存储量≧20O组3,打印功能,并带有RS一232串口4,监测数据判断功能5,内置可充电锂电池,7.8V,外接22OV电源充电6,使用环境温度,一5度一40度相对湿度≤90%7,功耗,1.6w8,尺寸,约23OX80x409,重量,≥1KG
4 烟度计 1台 抽气量:330±15毫升采样滤纸:符合GB1915标准,其外径为φ45毫米滤纸通过有效直径φ30毫米光电元件采用光电二极管示值误差不超过0.2Rb
5 工控数据处理工作站 1台 显存容量:2G;机械硬盘容量:1TB;内存容量:4G;CPU:英特尔酷睿i5-7200U;显卡:AMD Radeon R5 M530;操作系统:windows 10;屏幕类型:LED;屏幕比例:16:9;屏幕尺寸:≥15.6英寸;分辨率:≥1366*768。
6 GPS 1台 外壳:高强度工程塑料显示屏尺寸≥2.2 分辨率 ≥240*320定位精准:2.5m(CEP)定位时间:热启动:1秒 冷启动:32秒芯片:高敏感度ublox定位芯片GPS+北斗+GLONASS 离线地图:支持GIS数据:支持支持扩展TF卡
7 移动电缆盘 1只 产品特点:双向阻燃、强劲弹性线长:25米插位:四口防火材质:阻燃工程塑料额定电压:220V额定电流:20A
8 组合(信号)箱 1只 长宽高:480mm*360mm*600mm材质:钢板表面防锈处理
9 警示设备 1套 道口柱(反光)4个
伸展高度:820MM未伸展高度:490MM底座直径:105MM中管直径40mm小管直径:32mm表面贴反光膜材质:PPR
警戒带
警戒带印制警戒带中英文字样及不可逾越标志;尺寸:0.05m×125m;材质:涤纶布
反光背心(5件)
反光背心印制农机监理标志、材质为高亮度反光布,
发光指挥棒
指挥棒长45cm,三脚架长46 cm,夜间可视距离1.5公里,具有长亮功能.连续闪烁时间>60小时,三角架亮光可持续40小時,闪频100次/分钟
爆闪灯
爆闪灯额定电压:直流12V警灯功率:23W底座:镀锌管
手持式停灯
材质:ABS所料尺寸:圆直径18CM、长度34CM灯盘直径12CM 工作电压:3(V)工作电流:1(A) 功率:3(W) 颜色:红白类型:LED警示灯
反光防水雨服(5件) 雨衣厚薄:厚款 布料厚度:5(mm)雨衣布料:牛津布 防水胶层:PVC胶 适用对象:成人
太阳能警示灯 外壳材质:PC工程塑料蓄电池:4.5AH闪烁频率:3HZ阴雨天工作:>200小时太阳能板:6W工作距离:>2000米使用寿命:正常使用>6年长:47CM警示灯高度:9CM太阳板宽度:33CM底座宽度:8CM
10 低位爪式千斤顶 1只 爪部:≥2.5T 最低高度:24MM 顶部:≥5T行程:110MM 自重:≥10KG
11 软体担架急救箱 1套 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和牛津面料制成,设计人性化。此担架具有重量轻、体积小,携带方便,使用安全等特点,极大程度提高抢救效率。展开尺寸(长×宽×高):≥220×55×15cm
折叠尺寸(长×宽×高):≤50×26×18cm 承重: ≤159kg
纱布、医用剪刀、止血带、体温计、冰袋、创可贴等。
12 照明设备 1套 无线探照灯(1套) 可吸附于车顶上,车内点烟器插座供电。可通过遥控360度左右旋转。照射距离为:≥1500米。电压:12V灯泡功率:35W(HID)光通量:3400lm平均使用寿命: ≥10000h照射角度:1500m旋转角度:上/下75度左/右340度有效遥控最远距离:1000m
应急灯(3个) 功率:1.2W 1.5W光源形式:LED LED电池容量:1800mAh 1800 电源形:充电 充电材质:ABS 塑料直径:10.7CM全长:18CM宽:7.6CM把手长:12.5CM光源功率:1.5W电池容量:1800mAh充电额定电压AC90-240V~50/60Hz充电额定电流:AC0.15A 1.2W
头灯(3个) 1、额定电压:3.6V2、额定容量:1800mAh3、光源功率:1W4、强光通量:60lm弱光通量:30lm5、强光时间:≥8h弱光时间:≥15h6、光源寿命:≥100000h电池寿命:约1000次7、充电时间:≤4.5h8、外形尺寸:约90x62x65MM9、重 量:约115g
强光手电(3只) 最大流明输出:1100LM最大射程:350m灯芯型号:MXL2-U2电池:18650锂电池档位:强光-中光-弱光-爆闪-SOS身长:160MM头部大小:44MM尾部大小28MM重量:约160G防水:生活防水
13 事故现场绘图软件 1套 可通过电脑和软件配合使用,该软件集成了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拖拉机、伤员、道路等)。可调出并备份农机事故现场图素并直接绘制现场图。
14 执法记录仪 3支 感光元件:1/2.3cmos最高像素:1200万拍照分辨率:4032*3024单独录音:内置对焦范围:0.3-无限红外灯:6颗红外灯充电类型:专用充电座照片格式:JPFG音频格式:wav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待机时间:24小时电压:3.7V
15 数据接收器(包括主机、显示器、键鼠) 1套 CPU I5 9400中文原包 主板: 内存8G 2400硬盘ST1000G 显卡 GT1030 2GD5 硬盘系统:240G SSD
16 便携式数据接收器(14寸) 1台 14-3023 i7-8565U/14.0"/8G/512GPSD/MX2502GD5/Win10 /AC1x1+BT/Silvern-ODD/1-1-0//FHDIPS/Backlit/FPR
17 酒精测试仪 1个 测量范围:000mg/ml~400mg/ml最大误差率:±0.05mg/ml以内正常使用气温:-15°C~45°C正常使用湿度:相对湿度20%~98%吹气流量:2升/分钟反应时间:2~3秒预热时间:15秒产品尺寸:约135*65*27mm重量:约200克传感器种类:高选择陶瓷半导体氧化传感器另外预备电源:220VDC充电电源
18 测绘工具 1套 数显轮胎压力检测仪
尺寸:约12.5cm*5.8cm重量:约0.085kg材质:工程塑料+橡胶防滑外壳胎压范围:0.05-9.95bar
0.5-99.5psi
5-995Kpa工作温度:0-50℃测量精度:±1psi
允许误差: ±0.02mm
测量速度: ≤1.5m/s 工作电源:1.5V扣式电池工作条件:温度0 ~-40℃、相对湿度<80%
特种铅笔
材质:木制 规格:175*8mm款式:六角头
橡皮
颜色分类: 米黄4B
座标尺
材质:塑料规格:四件套 形状:直尺,三角尺,量角器 净重:50g包装规格:袋装 材质:塑料
放大镜
类型:手持式放大镜放大倍数:5倍 有效直径:60(mm)材质:塑料 规格:12.5*6CM
绘图板
颜色分类: A4木质感平头夹
比例尺
比例规格:1:125, 1:100,1:75,1:50, 1:25, 1:20形状:三棱材质:PP长度:30cm
标签纸 颜色:混色包装:OPP袋尺寸:22*33mm
记号笔
外壳材质:塑料规格:145mm*16mm
皮尺 类型:优质皮尺 测量范围:50米材质:麻布皮尺防水 精度:99.999%
指南针
功能:温度,天气,多功能,指南针是否夜光:是 是否防水:是 颜色:军绿色克重:约197g材质:高强度锌合金,钢化玻璃精准度:+-1°规格:约85*53*30mm箱规:约25*25*48cm毛净重:12.5/11.5kg
红外线测距仪
精度±1.5mm单位米单次连续测量: 有面积体积测量:有间接测量:有显示屏:4行数据显示显示屏照明:有历史记录20个按键:软胶蜂鸣器:有电池类型:Type AAA2×1.5V电池寿命:连续5000次测量防护等级:IP54操作温度范围:0°Cto+40°C存储温度:-10°Cto+60°C防尘和水溅:IP54自动关闭激光:30秒自动关机:3分钟机器尺寸:约115*52*32.5mm重量:约136克
19 通用工具 1套 特种剪刀(10) 表面处理:镀铬材质:高碳钢 开口尺寸:8(mm) 全长:255(mm)形状:直头 手柄材质:PVC 刃长:8(mm)特性:防爆
多用刀 材质:304#不锈钢 刃长:6(厘米) 全长:90(mm)加工定制:是 适用范围:野营户外 规格:90*23.5*11.6
钢丝钳 全长:150 175 200(mm) 特性:普通 重量: ≥0.4(g)柄部材质:TPE 剪切直径:2.6(mm) 钳头材质:铬钼合金钢/CR-V规格:6最大剪切能力MM:钢丝φ2.6、铁丝φ2.4、硬钢丝φ2.0
管口钳 全长:1200(mm)特性:可敲击 重量:≥1500(g) 钳头材质:铬钒合金钢钳口感应淬火防滑手柄硬度:45-55 HRC
尖嘴钳 型号:6寸 全长:150(mm)特性:普通重量:≥100(g)规格:6最大剪切能力:钢丝φ2.2、铁丝φ2.0、硬钢丝φ1.6
组合锤(0.5KG) 产品材料:440高碳不锈钢产品规格:折叠后尺寸:16*9*2.5CM产品重量:≥450克产品功能:老虎钳、线剪、锤子、刀、批头、十字螺丝刀、锯子、锯齿刀、一字螺丝刀、锉刀、开瓶器等多种工具。
卷尺 类型:钢卷尺 测量范围:3000(mm)材质:强磁钢 精度:99.999%
扳手 制式:公制材质:钢表面处理:抛光镀铬
螺丝刀 制式:公制 材质:铬钒合金钢规格包括:十字 PH0、PH1、PH2、PH3一字 3.0 5.0 6.0 7.0产品特性:高级铬钒钢
指南针 功能:温度,天气,多功能,指南针是否夜光:是 是否防水:是 颜色:军绿色克重:约197g材质:高强度锌合金,钢化玻璃精准度:+-1°
20 对讲机 5套 类别:手台 信道数量:16个频率范围:146-174MHz, 400-450MHz, 420-470MHz, 470-512MHz功率(W):4通话结束确认音:有 电源:1200mAH锂电池颜色:黑色 重量(g):约120克(仅主机)/ 约235克(主机带电池和天线)长度(mm):约56 宽度(mm):约29高度(mm):约102
最大剪断外径:76mm
最大撑开尺寸160mm
体积:740*230*175mm
22 设备安置箱 1套 尺寸:约55*35*30 约45*30*17
三、商务要求(本包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合同约定。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货物的包装、数量、规格型号等必须完整齐全,且所供货物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货物应按规定时限送达,提前或延期到货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3)如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报后能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 24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完成处理。
4)配合采购人做好货物验收等工作。
(5)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响应到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同一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供应商提供全新货物进行更换,若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超过质保期后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3)质量保证期后提供备品备件服务和相关产品提供升级服务。
4)供应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响应时间、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等)。
(6)安装调试:
1)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2)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注:1、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主要设备(激光检测仪)的制造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及证明其入围农业部农机监理站公布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测设备产品名单的材料。承诺提供一年及以上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更换及维修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2、成交供应商需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不少于2次的操作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3、项目合同签订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要求:
详见第五章。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执行。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函(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其中报价产品 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30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 (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 (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 (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此证明。
九、技术要求应答表
第XX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商务应答表
第XX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三、承诺函(二)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承诺函(三)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联合体竞争性谈判、知识产权、谈判保证金、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五、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4、该表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SCLTZB2019-578号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LTZB2019-578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内 预算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二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一: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应退投标保证金 小 写:
大 写:
单位(盖章) 单 位 名 称
开 户 行
账 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二:原交款、汇款凭证复印件
有关询价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谈判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谈判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谈判。
2.为了更好的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用正楷填写附件一“确认表”连同附件二资料在询价截止日期即开标当天,开标仪式结束后,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
3.开标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四川政府采购网
4.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成交的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请在确认成交服务费已到账后(财务部查询电话:028-81717390),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5.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若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1717390)查询。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若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1717390)查询。
附件三:保函复印件
有关担保机构保函投标保证金的温馨提示:
1. 若投标人未选择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的,则须按照采购文件保函格式要求出具保函,否则保函无效。
2.下列担保机构可作为(不限于)投标保函的开具单位:
九州全晟(深圳)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9950174558 微信:19950174558
3、出具保函的投标人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持保函原件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新会展中心内时尚天堂街区4号联廊2楼(6号馆背后)开具保函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人选择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则不须出具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
附件四:保函格式
1、投标/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保函格式
投标/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保函
【正本】
保函编号:【 号】
招标项目名称及包号:【 】
招标/采购编号:【 号】
招标方/采购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受益人:【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响应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要求提供的投标/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担保。我方承诺已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了本次项目投标/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的金额,我方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结具保证并作出承诺。
保证期间: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后40天;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保证范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谈判/磋商/询价保证金的相关条款生效时,我方将承担不超过担保金额的保证责任。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声明:本保函与履约保函为不同性质的担保。如果贵方要求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或签订采购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则该等要求不得作为投标人未签订采购合同造成的损失而向我方进行主张,亦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我方继续提供采购合同的履约保函。
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贵方如果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应向我方发出符合上述情形的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以及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并按照本保函的承诺履行保证担保责任。
免责事由: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因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本保函的生效与失效: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因涂改/毁损/超过保证期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另行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时失效。
关于本保函纠纷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地域管辖法院处理。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保证人:
(公章)
二○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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