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马沿线节点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0510-80208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马沿线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390万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3日,共计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宜马沿线节点景观提升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3.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2021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绿化施工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的资格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本公告要求;
  3.5.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4月-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4月-2024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6)业绩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1)上述第(5)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周年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年底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70%,满二周年后年底支付余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兴市周铁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0-80208162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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