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点河湖库生态状况评估成交公告
金额
279.0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000-hygs-c2023-0049
预算金额79.8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水利厅
招标联系人韩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超025-86338294
中标公司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49.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5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海大学7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YGS-C2023-0049
二、项目名称:重点河湖库生态状况评估
三、成交信息
标段一:
供应商名称:河海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成交金额:79.8万元
标段二: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
成交金额:49.8万元
标段三:
供应商名称: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城路835号
成交金额:59.8万元
标段四: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49.85万元
标段五: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成交金额:3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范围:标段一:评价对象:江苏省35条流域性骨干河道,具体包括:淮河流域25条河流,淮河、中运河、新沂河、新沭河、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分淮入沂、怀洪新河(含下草湾引河)、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废黄河(杨庄以下段)、里运河、泰州引江河、泰东河、通榆河、新通扬运河(泰西段)、三阳河、潼河、金宝航道、运西河―新河、徐洪河、房亭河、大运河湖西段―不牢河;长江流域4条河流,长江、滁河(含驷马山河和马汊河)、水阳江、秦淮河(含秦淮新河和外秦淮河);太湖流域6条河流,江南运河、望虞河、太浦河、新沟河、吴淞江、新孟河。评价内容:(1)河流现场调查、采样和监测分析;(2)重点河流生态状况评价指标计算、分析;(2)河流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重点河流生态状况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主要河流生态状况评价报告》技术版;(6)重点河流长系列生态状况评价。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二:评价对象:江苏省11个省管湖泊,具体包括:太湖、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石臼湖、??湖、邵伯湖、长荡湖、白马湖、固城湖、宝应湖。评价内容:(1)湖泊现场调查、采样和监测分析;(2)计算和分析湖泊生态状况评价指标;(3)湖泊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湖泊生态状况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湖泊生态状况评价报告》技术版;(6)整合历史资料,分析湖泊生态状况长期变化特征。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三:对江苏省大中型水库(苏锡常镇宁片区)开展2023年度生态状况评价,掌握水库生态状况。评价对象:江苏省苏锡常镇宁片区27个中大型水库,具体包括:姚家水库、方便水库、老鸦坝水库、中山水库、卧龙水库、赭山头水库、河王坝水库、金牛山水库、山湖水库、大泉水库、大河桥水库、龙墩河水库、赵村水库、衡山水库、油车水库、大溪水库、沙河水库、前宋水库、塘马水库、茅东水库、句容水库、茅山水库、墓东水库、二圣水库、北山水库、仑山水库、凌塘水库。评价内容:(1)开展水库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2)计算和分析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片区)评价指标;(3)水库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片区)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片区)评价报告》技术版;(6)参与编制水库生态状况评价技术要求。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四:对江苏省大中型水库(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开展2023年度生态状况评价,掌握水库生态状况。评价对象:江苏省苏锡常镇宁片区以外的22个中大型水库,具体包括:高塘水库、阿湖水库、庆安水库、崔贺庄水库、云龙湖水库、龙王山水库、桂五水库、山洪水库、红旗水库、化农水库、安峰山水库、石梁河水库、西双湖水库、羽山水库、横沟水库、贺庄水库、昌梨水库、房山水库、大石埠水库、小塔山水库、八条路水库、月塘水库。评价内容:(1)开展水库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2)计算和分析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评价指标;(3)水库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评价报告》技术版;(6)参与编制水库生态状况评价技术要求。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五: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推进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水资[2023]5号),严格评估核定程序,明确评价标准,在县域自评估和市级审核的基础上,开展江苏省2023年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技术复核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参与评价标准制定;(2)市县报送材料审核;(3)自评估分数合理性审核;(4)提出审核意见;(5)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6)编制《江苏省2023年县域水资源生态保护第三方评估》项目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二: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三: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四: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五: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成果技术复核,提交复核报告,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服务标准:通过甲方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标段一、二、三、四:吴七斤、陈 伟、韩 暄(采购人代表);标段五:吴七斤、陈 伟、吉久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按标段支付
服务费:标段一:1.447万元;标段二:1.00万元;标段三:1.147万元;标段四:1.00万元;标段五:1.00万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水利厅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联系人:韩暄
联系电话:025-8633807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丁超、张琳
联系电话:025-86338294
邮?编:2100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YGS-C2023-0049
二、项目名称:重点河湖库生态状况评估
三、成交信息
标段一:
供应商名称:河海大学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成交金额:79.8万元
标段二: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
成交金额:49.8万元
标段三:
供应商名称: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城路835号
成交金额:59.8万元
标段四: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49.85万元
标段五: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成交金额:3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范围:标段一:评价对象:江苏省35条流域性骨干河道,具体包括:淮河流域25条河流,淮河、中运河、新沂河、新沭河、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分淮入沂、怀洪新河(含下草湾引河)、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废黄河(杨庄以下段)、里运河、泰州引江河、泰东河、通榆河、新通扬运河(泰西段)、三阳河、潼河、金宝航道、运西河―新河、徐洪河、房亭河、大运河湖西段―不牢河;长江流域4条河流,长江、滁河(含驷马山河和马汊河)、水阳江、秦淮河(含秦淮新河和外秦淮河);太湖流域6条河流,江南运河、望虞河、太浦河、新沟河、吴淞江、新孟河。评价内容:(1)河流现场调查、采样和监测分析;(2)重点河流生态状况评价指标计算、分析;(2)河流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重点河流生态状况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主要河流生态状况评价报告》技术版;(6)重点河流长系列生态状况评价。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二:评价对象:江苏省11个省管湖泊,具体包括:太湖、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石臼湖、??湖、邵伯湖、长荡湖、白马湖、固城湖、宝应湖。评价内容:(1)湖泊现场调查、采样和监测分析;(2)计算和分析湖泊生态状况评价指标;(3)湖泊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湖泊生态状况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湖泊生态状况评价报告》技术版;(6)整合历史资料,分析湖泊生态状况长期变化特征。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三:对江苏省大中型水库(苏锡常镇宁片区)开展2023年度生态状况评价,掌握水库生态状况。评价对象:江苏省苏锡常镇宁片区27个中大型水库,具体包括:姚家水库、方便水库、老鸦坝水库、中山水库、卧龙水库、赭山头水库、河王坝水库、金牛山水库、山湖水库、大泉水库、大河桥水库、龙墩河水库、赵村水库、衡山水库、油车水库、大溪水库、沙河水库、前宋水库、塘马水库、茅东水库、句容水库、茅山水库、墓东水库、二圣水库、北山水库、仑山水库、凌塘水库。评价内容:(1)开展水库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2)计算和分析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片区)评价指标;(3)水库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片区)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片区)评价报告》技术版;(6)参与编制水库生态状况评价技术要求。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四:对江苏省大中型水库(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开展2023年度生态状况评价,掌握水库生态状况。评价对象:江苏省苏锡常镇宁片区以外的22个中大型水库,具体包括:高塘水库、阿湖水库、庆安水库、崔贺庄水库、云龙湖水库、龙王山水库、桂五水库、山洪水库、红旗水库、化农水库、安峰山水库、石梁河水库、西双湖水库、羽山水库、横沟水库、贺庄水库、昌梨水库、房山水库、大石埠水库、小塔山水库、八条路水库、月塘水库。评价内容:(1)开展水库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2)计算和分析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评价指标;(3)水库生态状况综合评价;(4)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评价报告》发布版;(5)编写《2023年度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生态状况(苏锡常镇宁外其他地区)评价报告》技术版;(6)参与编制水库生态状况评价技术要求。评价参考依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
标段五: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推进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水资[2023]5号),严格评估核定程序,明确评价标准,在县域自评估和市级审核的基础上,开展江苏省2023年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技术复核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参与评价标准制定;(2)市县报送材料审核;(3)自评估分数合理性审核;(4)提出审核意见;(5)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6)编制《江苏省2023年县域水资源生态保护第三方评估》项目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二: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三: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四:签订合同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标段五: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成果技术复核,提交复核报告,具体安排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服务标准:通过甲方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标段一、二、三、四:吴七斤、陈 伟、韩 暄(采购人代表);标段五:吴七斤、陈 伟、吉久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按标段支付
服务费:标段一:1.447万元;标段二:1.00万元;标段三:1.147万元;标段四:1.00万元;标段五:1.00万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苏省水利厅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联系人:韩暄
联系电话:025-8633807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丁超、张琳
联系电话:025-86338294
邮?编:2100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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