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2023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0.6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gx-cg-2023011重1-2
预算金额20.69万元
招标公司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64-7068998
中标公司东至心连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寨县2023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X-CG-2023011重1-2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3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至心连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街道
中标金额:贰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06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永俊、王世东、茆邦成、陈奎、江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共计3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38号,联系电话:0564-706899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7359058)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359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0564-706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70689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AHGX-CG-2023011重1-2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3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至心连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街道
中标金额:贰拾万零陆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06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2023年“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和“三下乡”演出服务项目(二次)第2包 服务范围:流波䃥镇(6)、青山镇(6)、燕子河镇(6)、长岭乡(5)、天堂寨镇(6)、古碑镇(8)、花石乡(6)、槐树湾乡(5)、果子园乡(4)等52场演出服务 服务要求:中标演出单位须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节目内容、演出要求等完成演出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节目内容、效果要求、中标单位演出要求等全部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永俊、王世东、茆邦成、陈奎、江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共计3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38号,联系电话:0564-706899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7359058)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359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0564-706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70689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