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东外环雨水管网及泵站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4-03-29 00: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泽县东外环雨水管网及泵站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深泽县行政审批局以深行审投资审字【2024】13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泽县东外环雨水管网及泵站改造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深泽县城区东环路(安新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东外环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利用泵站内空地,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一座,将泵站最大排水能力由现状 2.9m³/s 提升到9.2m³/s,配套建设进水闸门及格栅井、出水井、供配电线路等相关配套设施;(2)建设自北环路至东外环泵站的雨水连通管道,管径d2000~2400mm,长度约553米,包括路面恢复;(3)建设自北苑路至府前路泵站的雨水连通管道,管径d2000~3200X1040mm,长度约674米,包括路面恢复。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21268321.85元;
一标段:14882083.78 元 二标段: 6386238.07元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工期:365天。
2.8 标段划分:2 个标段
一标段:泵站工程:1.一体化泵站;2.1600KVA 箱式变压器;3.DN1020x12 防腐镀锌管道敷设约长 292 米 X4 根=1168 米;4.泵站主体结构(含电缆沟、管道检查井 7 座);5.电气及智能化;北苑路与府前路泵站雨水连通管,北环与东外环泵站雨水连通管;
二标段:管网工程:1.DN1020x12 防腐镀锌管道敷设约长 104 米 X4 根=416 米;DN1020 的管道需要钢筋混凝土包管;2.D2000 钢筋混凝土管道敷设约长 553 米;3.堤顶拆除及新建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4.消能箱 1 座、消力池 1 座、连接井 1 座;5.格宾石笼护砌;6. 临时围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 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3.4.2 项目班子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 月 29 日 00:00:00 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8:59:59(北京时间,下同)同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和惠 招 标 电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4 月 19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特别提示:
① 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
②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 CA 办理: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③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④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说明: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评审过程“盲评”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盲评”评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
邮 编:052560
联系方式:张海松 电话:0311-87262894
招标代理机构:清招(河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建设北大街228号
邮 编:050000
联系方式:齐媛媛 电话:0311-85265880 /13171583298
监督单位:深泽县招标办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深泽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 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 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 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 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 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 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 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 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 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深泽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张海松 电话:0311-87262894
招标代理机构:清招(河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齐媛媛 电话:0311-85265880 /13171583298
(2)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