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游憩商业中心项目商业深化设计咨询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tc-202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戚先生137322617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安吉联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吉游憩商业中心项目商业深化设计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TC-2023-4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1

安吉游憩商业中心项目商业深化设计咨询服务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特定资质:

3.1投标人具备商业综合体设计顾问的能力经验及相关业绩【投标人如为全国性经营的大型商业管理公司的下属区域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可提供包含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各区域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业绩合同清单及复印件,并附总公司与下属区域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股权关系说明(参股、控股、有限合伙等)】(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类型及盖章页复印件);

3.2投标人如为全国性经营的大型商业管理公司的下属区域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由总公司向下属参股控股的区域公司或分支机构开具委托书。同一大型商业管理公司不得以多个下属区域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351920235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湖州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C10楼,报名前请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售价:500/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特定资质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6809:30

八、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C10,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6809:30时整

十、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湖州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C10,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交付方式:以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介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五日内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中,逾期汇入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湖州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州分行

号:352010100100210824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联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戢先生 联系电话15527243827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先生联系电话:13732261708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安吉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572-53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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