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2630453
预算金额275.53万元
招标公司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华斌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1372009516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0
公告正文
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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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263045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5.535122万元,招标人为
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
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施工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叁
级)资质;
9)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
担任项目经理;
10)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
书;
11)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同类、同规模项目的配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相
关证明:合同首末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2年05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工大厦15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工大厦15层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华斌
电话:(010)616560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
联系人:胡先生、薛先生
电话:13720095163
电子邮件:gxzb201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
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
目(招标编号GXTC-C-22630453),项目业主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项
目
2.2招标范围: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配电系统工程,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整个数据中心面积约700㎡,分三个区域,其中机房340㎡、监
控室60㎡、配电室180㎡。走廊120㎡。
2.4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内。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2,755,351.22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
质量保证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
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施工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
效营业执照并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
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8)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含
叁级)资质;
9)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
中担任项目经理;
10)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
书;
11)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同类、同规模项目的配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
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5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国信招标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
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方式:电汇购买,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购买标书登记表》,而
后按照本公告中的汇款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项目编
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
将汇款凭证、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后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
资料盖章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并审核确认后将尽快以快
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工大厦15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斌
联系人电话:(010)6165605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310
邮编:100048
联系人:胡先生、薛先生
联系人电话:13720095163、13720095172
电子信箱:gxzb2010@126.com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中关村支行
帐号:1109379189106012200007434
(请投标人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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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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