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土地外包种植西瓜项目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jy-2023-1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2612133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就土地外包种植西瓜项目实施竞争磋商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承包。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土地外包种植西瓜项目
项目编号:YC-JY-2023-1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为进一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外包人)决定,拟对部分土地外包种植西瓜。
 1、设定底价和最高限价
新茬田
底价4100元/亩,最高限价5100元/亩
重茬田
(1)间隔6-7年的:底价3800元/亩,最高限价4600元/亩
(2)间隔4-5年的:底价3500元/亩,最高限价4300元/亩
2、农田保护保证金
(1)农田恢复保证金:250元/亩
(2)无农残保证金:50元/亩
3、标段设置
以条田为单位,连片为原则,每个标段250亩左右。具体见附件《2024年度西瓜地外包标段意向表》
4、参与规定
(1)竞标人资格要求
未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提供征信报告);
有种植西瓜的经验(提供种植西瓜承包土地合同或相关种植西瓜证明);
(2)标段获取规则
新茬田、间隔6-7年的重茬田:每名竞标人可在全场任意选择5个标段参与竞价,但最多只能获取2个标段。间隔4-5的重茬田:竞价标段和获取标段的数量不限。
5、承包期限
当季水稻收获后至2024年10月20日
6、付款方式
竞价结束后,获得经营承包权人员7天内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和农田保护保证金,签订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全额没收竞价保证金,所有竞得的标段作为流标处理,由集团公司重新组织谈判发包或竞价发包。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 2023年7月25日至  2023年8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其他相关事项: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时请带齐相关资料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农场交易办
响应文件接收人:景先生
响应文件接收人电话:1826121337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外包人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0515-83482048    ;
外包人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仙鹤镇仙鹤西路交易办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外包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外包联系人
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报名时每个标段需缴纳谈判保证金伍万元整,报名公司账户转至采购方财务部门。
户名: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通商支行
账号:10-419101040003437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承包人应与投标报名承包人完全一致。
九、其他说明事项:
1、磋商流标的标段,由集团公司重新组织谈判发包或磋商发包。
2、农田保护保证金包含的内容及返还期限。
(1)农田恢复保证金。清除自行搭建形成的地上附属物;清理干净秸秆、竹签、钢筋、塑料薄膜等垃圾,不影响后续机械作业;初步平整大田,做到田间局部高差小于15厘米;水工建筑物完好(退水涵处原则不准加埋管道,埋设的交田时必须恢复原样);环田路平整畅通;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施工图纸要求新做农渠、边埂;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标准,在每条中心渠和边埂各埋设20厘米孔径约2米长国标PVC管道(4mm壁厚,4.5KG/米)20个(原来已有的,恢复原样)。经分场验收,按照要求完成农田恢复的,2024年12月20日前返还。
(2)无农残保证金。西瓜田应当使用对土壤无毒害、无残留的农药和肥料,不影响后续麦稻生长。经分场确认,对后续小麦无明显影响的,2025年4月10日前返还。
3、承包地仅用于种植西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用于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如确有需要种植其它农作物的,必须征得集团公司(分场)同意,签订西瓜种植协议的同时签订种植其他农作物协议,追加缴纳按期交田保证金300元/亩。
4、承包方所需机械作业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的机械,不得使用集团公司以外的任何其它机械(承包户自有机械除外)。耕深不得超过28厘米,沟深不得超过35厘米,其它作业标准双方协商议定,作业费用按集团公司统一标准收取。
5、保证协议到期时交回所承包土地,延迟交回土地的,5天内按每天每亩20元向集团公司支付土地占用费,6-10天按每天每亩40元向集团公司支付土地占用费。延迟交地超过10天的,全额扣除农田恢复保证金,所在分场有权强制清理地上所有农产品及其附着物,收回土地,后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西瓜地灌溉用水的电费,由所在分场收取。
7、服从集团公司(分场)管理,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
8、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磋商公告在http://jssjyglj.jiangsu.gov.cn发布之日起10日内。磋商文件在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办领取,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http://jssjyglj.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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