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37.7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02024076003epc
预算金额737.7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东辉1772000118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志国139202263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2024076003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设计[2024]07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二期项目已由 天津市体育局 以 津体批(2024〕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建设资金为 737.71 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4年体彩公益金:737.7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1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8.1公里,“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二期项目起止范围为天津站前广场-刘庄桥-海河公园-营口道与台儿庄路交叉口,全长约7.0公里,途经:海河东路(天津站前广场-刘庄桥),台儿庄路(刘庄桥-营口道)。此外,还包括长江道沿线约1.1公里。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喷涂骑行道彩色防滑路面、道路标线改造、沿线部分段落增设隔离护栏以及沿线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总投资额737.7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第一段:天津站前广场-刘庄桥-海河公园-营口道与台儿庄路交叉口;第二段:长江道沿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海河蓝丝带”自行车骑行道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8.1公里,起止范围为天津站前广场-刘庄桥-海河公园-营口道与台儿庄路交叉口,全长约7.0公里,途经:海河东路(天津站前广场-刘庄桥),台儿庄路(刘庄桥-营口道)。此外,还包括长江道沿线约1.1 公里。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喷涂骑行道彩色防滑路面、道路标线改造、沿线部分段落增设隔离护栏以及沿线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以及全部专业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666.4998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01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市政道路工程工作经验,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4)其余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发送至邮箱yitianliumy@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电话:13920226379,邮件需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东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邮政编码:301617联系人:杨洪毅电话:17720001181
传  真:022-6837636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彭志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702-705
邮政编码:300040联系人:刘蔓洋、刘昭君、孙秋菊、霍晶电话:18622066817
传  真:022-23142345
日期:2024年07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体育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反兴奋剂中心)          受理负责人:杨洪毅
电话:17720001181传真:022-6837636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北华路北侧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8389836传真:022-88389836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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