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长春燃气)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gas­zb­2023­57­1(jlzx­2023­08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伯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文博0431-849986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GAS­ZB­2023­57­1(JLZX­2023­08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长春燃气)一标段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
字<2023>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长春燃气)一标段;
2.2建设规模及项目概况:完成工程设计,自闭阀及不锈钢波纹管改造,户内燃气管道改造、竣工图编制等改造工作。
2.3招标内容:初步设计范围所确定的建设内容中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等内容,具体设计、施工内容以中标后发包人出具的设计任
务及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计划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15日,竣工时间2024年3月30日;设计服务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至工程结束期内设计服
务。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投资额:1873.76万元(设计:21.90万元,建安费:1851.8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
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
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
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它
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
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1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
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
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8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
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或当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推
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
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
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
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联系人:李伯通
电 话:150441697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贾文博
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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